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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是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劳动法》第十五条只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规定未毕业的大学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条中规定的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中并不包括在校学生,学生身份并不当然限制您作为普通劳动者加入劳动力群体。 ★ 2、其次,根据《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因此,只要大学生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3、建议,如果大学生是勤工俭学,即指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大学生是以就业为目的,寻找比较固定的工作,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期 → 见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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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
①与单位建立合同关系
●一般以1年为限。
●目的在于增进专业熟练度,有利于将来独立从事相关工作。
②社会实践活动
●因学校教学需要,在校学生在单位进行实践。
●通常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目的:提早熟悉专业工作,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见习期:
①一般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②毕业派遣后的大学生见习期满1年,转正定级后,可以活动真正的干部身份。
试用期:
①同一用人单位与同意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②试用期满既不能多次约定,也不能延长。
③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次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本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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