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执业管理
是依法执业管理的第一要素,包括机构资质、证件管理、执业行为三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卫生部关于下发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
《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4〕223号)
《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
《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生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定义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注意点
医技人员可以出具相关专业的数字、形态描述等客观描述性检查报告,不能出具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诊断性检查报告
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包括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非法行医
不得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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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CRRT设备需要备案吗?
《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要求: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而CRRT为抢救使用,非常规血液透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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