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的法律特征:
(1)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
(3)最低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原则:
①协商原则
②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即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
③分级管理原则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
①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
②劳动者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③其他因素: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应该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我国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一般在34%—36%之间。
③劳动生产率
④就业状况
⑤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四)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方案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定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4)在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
(6)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内将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佣关系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情况:①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有迟到、早退、旷工违纪行为。②企业下岗待岗人员。③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处于治疗期间的职工;④处于非带薪假期的人员,如事假。
(一)最低工资的计算
我国计算最低工资应剔除下列各项: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另外,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也不应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
(二)最低工资的支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形成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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