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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适用范围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总体规划)是在该分区进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在本分区从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总体规划。
在本总体规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编制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均应依据本总体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编制范围为三灶镇主城区及周边地区,位于三灶镇的南部地区,涵盖三灶中心区、金海岸片区和机场片区三大片区,具体范围为:西至大门口水道、南至规划海岸线、东至泥湾门水道、北至湖滨路与机场北路二号闸口,规划面积为106.8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第四条 规划原则
区域协调原则
明确三灶在区域的功能定位,从更宏观的角度、更长远的眼光谋划三灶的发展,注重研究区域交通、产业条件对三灶的影响,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
城乡统筹原则
明确城乡边界,提出镇域范围内村居民点和村办产业整合的原则与具体措施,确定需要控制发展的建设标准。
资源保护原则
以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
社会和谐原则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提高城镇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关注幸福指数,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第五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