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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访答复不服可申请复查和复核,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
可以在市信访局、部门的信访科(办、室)、市12345热线,任选一种途径通过电话、网站、邮寄书信、现场等方式表达诉求或建议,如果是举报违法行为,应该直接向执法部门反映,而不是市信访局,当然平台也会受理并转达给执法部门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违法行为举报,需要自己提供证据,比如食品有害,需要自己提供司法证明,食品假货在无明显外观能分辨真假的情况时,也是需要自己提供司法证明,噪声污染违法也是如此,不然就只能口头劝说办结投诉,大部分地方的噪声污染执法部门,并没有配置噪声检测设备。
信访局有时候会转达错误部门,诉求内容的开始,最好写清楚需要转达的部门。12345热线也会转错处理部门,有时候还会代替相关部门作出答复,还会把一些举报投诉改成建议。每个行政部门都设有各自的信访科,受理信访人提交的各种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
对部门的答复不服,可以申请信访复查、复核终查,申请书的格式网上有样板,需要提醒一点的是,信访复查的必要条件是,答复内容中有告知:不服可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如果没有这样的告知,则无法申请复查,会被拒绝受理,这时可以选择信访以外的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至少应该在网址显著位置或答复意见书中给予信访人提示,信访复查需答复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信访人继续复查的权利,如果不给予复查,那也必须告知理由,引导信访人通过其它什么途径解决问题,不然信访人就会产生误解,认为是工作人员违规不受理,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当然,同样一件诉求,可能有着多个部门,都可以受理的情况,如果一个地方的答复,没有给予复查引导告知,那么可以再次提交诉求,事先表明转达给什么部门处理,或直接向部门的信访科反映,不使用信访局网站,看看其它部门能否答复给予复查权利。比如公共汽车的一些事,信访网站可以给公交车公司给予答复,可能就不会有复查告知,也可以给交通局,行政部门就应该有复查告知了,不然说不过去,特别是对于投诉。
市信访局网站的诉求会有答复意见书,可供下载使用,还会邮寄书面答复,个人资料、地址等信息不要乱填,不然答复无法寄到手里。部门的信访科电话诉求,会给予书面邮寄答复。市12345热线反映的诉求,不会邮寄任何答复,不受信访条例约束,更无法申请信访复查,首次答复不满意,可以打热线提供诉求编号申请复查,对部门的答复表达新的诉求,第二次答复不满意则办结。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部门应邮寄书面答复意见书给诉求者,信访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在30天内申请复查。建议或意见自然可以不用复查,但对于投诉,都应该给予复查告知,就算不适合复查的情况,答复部门也应该在内容中告知不能复查的理由。
相关信访的问题或建议,地方信访局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可以备好书面材料,邮寄给“国家投诉”处理(也就是国家信访),官网首页有地址和邮编,挂号信可以查询信件是否被送达。省信访局反映问题用处不大,但也可以试试,本人有疑问去电话反映,广东省信访工作人员:谁说的不能复查,你就去找他!
信访复查具体哪里受理,要看答复意见书是否有指引,或与行政复议一样,要看部门是地方管理,还是垂直管理,对于垂直管理的部门,信访复查或行政复议,应向上级部门递交。
部门答复的信访内容,不能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材料,司法局会拒绝受理,根据信访第34条规定,对信访答复不满意的,应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复核,信访的答复内容只是一种解释,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继续申请信访复查,还是行政复议,是每个人的选择权利,不能根据信访条例,拒绝受理行政复议,一些信访答复内容并非就是一种建议或解释,而是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完全满足行政复议的条件,拒绝受理可以向司法厅、司法部逐级反映情况。
使用信访答复去申请复议,具体的行政行为,应该写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而不适合以其它理由,除非信访答复内容能证明是行政行为,复议的关键点,是要证明部门的行政行为与个人的权益有关。对于部门的不作为,执法行为的不满,也可以访问12348官网首页,提出行政执法批评建议。
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最好直接写明具体什么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具体哪方面的权益,并提供证明材料,复议要逐级申请,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终审),垂直管理的部门,则是向部门的上级逐级申请复议,复议受理点向司法局复议科或部门上级咨询,复议终审不服,则换法院行政诉讼维权。
信访诉求简单很多,不用提供什么材料,写清楚事情的经过、诉求就行,行政复议需要提供复议申请书等材料,而法院的诉讼是最能解决问题的途径,也是很简单的,复议和诉讼需要跟自己有利害关联,才能符合受理条件。
检察院12309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在生效之前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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