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规范和指导用地用矿管理。以加强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为目标,印发了《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四化”建设的政策文件,从用地规划布局统筹、指导依规选址、用地用矿分类管理和审查报批、用地计划保障、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等方面,提出加强用地用矿保障全流程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土地复合利用,支持旅游产业与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多渠道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同时,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精神,将温泉(地热)矿业权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各市(州)有序投放地热矿业权,促进温泉资源开发利用,助推产业发展。
强化指导,落实规划保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主动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对接,充分衔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各类旅游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旅游资源分布、旅游线路串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适宜性因素,以及国家允许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进行有限人为活动项目用地正面清单,各类空间约束性、管控性要求,切实做好规划支撑;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风景名胜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等的衔接,落实规划保障。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中,全省50个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庄规划和23个红色美丽村庄规划已批复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按照“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由市、县政府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按程序申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强化协作,主动配合做好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工作。主动对接省旅游专项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和督促各地核实全省203个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用地情况,并将有关核实情况反馈省文旅厅;按照及时“瘦身”止损,尽量盘活资产的要求,共同研究、指导做好盘活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服务相关工作。根据全省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工作推进会精神和要求,印发工作提示,进一步对调整后的有关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用地保障情况等进行再核实,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旅游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和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相关工作。各地核实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已及时反馈省旅游产业专项组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为制定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处置方案提供依据。
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全力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工作安排,指导各地用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通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精神和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继续做好旅游产业化相关工作,全力助推全省旅游业提质增效、产业化发展。
来 源 | 众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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