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正确生活观念的方式,在婴儿和幼童阶段,只能用身教,不能用言说。
—— 引言
曾教授讲家庭教育:
第三节 培养正确生活观念的原则
我们已经说过,有很多很多正确的生活观念,不可能一下子全部交给我们的子女。数量多是一个课题,时间未到,无法体会,稍有体会,运用不上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正确的生活观念,最好分成四个阶段,来分期培养。
哪四个阶段呢?简单说,可以分成婴儿、幼童、儿童、少年这四个阶段。不过我们并不认为阶段的划分是固定的,硬性把几岁到几岁当成某一个特定的阶段,往往并不符合实际的情况。父母可以自行斟酌,以不同的阶段来教养自己的子女,却不必让某些阶段的理论限制了他们的发展。这就是说,大略分成四个不同的阶段,但是不严格限定多大的年龄,让父母更实际地自己调整,比较合适。
培养正确生活观念的方式,在婴儿和幼童阶段,只能用身教,不能用言说。这并不是说,父母不可以同婴儿或幼童说话,而是不要寄望透过语言的沟通,他们就应该懂得怎么做。因为对婴儿、幼童来说,语言只能够传达感情和一些简单的讯息,还不能够到达了解所说内容的程度,这时候父母惟有以身作则,带着子女一起动、一起做,然后说一些简单的道理,帮助他慢慢去体会。
到了儿童和少年阶段,除了以身教之外,也要简单的说明理由,使子女明白道理,形成他们自己的生活观念。
我们之后陆续发出培养原则的五大要点。
此文章选自曾仕强教授与刘君政教授的合著《现代父母宝典——教养子女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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