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爱之深,责之切”这一句话,可以领略到父母的苦心,要是不爱子女,父母何苦那么生气,那么情绪激动地要和孩子拼命呢?
—— 引言
曾教授讲家庭教育:
第二节 子女所不需要的不良生活态度和习惯(一)
六岁以前的幼儿,已经可以看出很多不好的生活态度和习惯,譬如不肯自己吃饭、喜欢讲脏话、不肯睡觉、不知道爱惜东西、老要抢夺别人的玩具、爱吹牛、喜欢唱反调、动作慢吞吞、大哭大闹一定要达到目的才肯罢休等等。我们已经讲过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子女的态度反映了父母的教养,所以每当有人看到孩子某些不好的态度,父母往往觉得很没有面子,不是忍不住要责骂孩子,就是认为孩子生性如此,拿他没有办法。
不错,孩子好像天生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任性,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健忘,刚刚告诉他不可以这样,不到一分钟她就忘记了;大胆,一副初生之犊不怕虎的样子,什么事情都不敢做。这些无知的孩子,既不容易控制自己的情绪,也很不愿意接受驾驭。
要不是孩子是父母亲生的,恐怕有很多父母,已经忍无可忍地把孩子赶出家门之外,以求眼不见为净,免得触目惊心,经常担心害怕。我们从“爱之深,责之切”这一句话,可以领略到父母的苦心,要是不爱子女,父母何苦那么生气,那么情绪激动地要和孩子拼命呢?
此文章选自曾仕强教授与刘君政教授的合著《现代父母宝典——教养子女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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