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妥”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①的左上部是一只手(爪),右边跪着一个妇女,是制服女奴之形。金文②的形体也基本上同于甲骨文,不过其右边的妇女有点半站的样子。小篆③则手在妇女的头上,这不仅为了结构合理,而且也更能显示制服之意。④是楷书的写法,是由小篆直接演变而来。
“妥”字的本义是“制服女奴以求安”,如:“北州以妥。”(《汉书·武五子传》)也就是“北州稳定”的意思。后来由“稳定”之义又可以引申为“妥贴”,如:“或妥贴而易施。”(陆机《文赋》)这里的“妥贴”就是指“恰当”或“合适”。“易施”是指“平稳”。这句话的意思是:有的则合适而平稳。现在说的“不妥”,也就是“不合适”的意思。
我们读杜甫的《故司徒李公光弼》诗时,会见到“拥兵镇河汴,千里初妥贴”两句诗。这里的“妥贴”若理解为“恰当”或“合适”那就不对了,而应当理解为“安定”。这两句诗的意思是:派大兵镇守河汴,千里之地刚刚得到安定。
——左民安《细说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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