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在以前普遍都是没有证件的,2018年,我国开展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农民拿到了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到目前为止,农村宅基地普遍还没有确权颁证。
农村宅基地“有地有房但没证”,遇征收能获得补偿吗?
农村宅基地无证情况大多数是历史遗留造成的,如果在被征收所在村集体,大家宅基地都没有证件,农村房屋被征收是不会影响征收赔偿的,一般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及土的征收补偿可以依据本村集体成员身份直接定性为合法与不合法,对于本村集体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内宅基地和农房,应当依给予经济补偿,对于一户一宅以外的农村自建房或者户口已迁出本村人口的农村自建房,一般来说,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宅基地,承包地在承包期内被征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在一个村子,太多人的宅基地都有证件,说明历史遗留问题是不存在的,没有证的农房要么就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要么就是建房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对于这种无证房屋,要想获得经济补是很困难的,即使能给经济补偿,一般只补偿房屋,不补偿宅基地,相当于出于人道主义适当减点房屋拆出的损失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归集体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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