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共享说|浅析视同销售及其八种情况
userphoto

2022.05.31 河南

关注

作者:马洁

单位:武汉服务部


视同销售,通俗的讲,是在会计上和税法上确认收入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增值税的特点: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闭环链,有销必有进,它是商品在整个流通环节中价值的增加;只要商品的价值增加了,就要缴纳增值税。

站在企业的角度,只要商品通过企业继续向下一个环节流转,就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商品不再向下一个环节流转了,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就要视不同情况处理。

视同销售是防止企业偷税漏税的重要措施。

在会计上、税法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

会计上的
视同销售

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了收入。

税法上的
视同销售

主要指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产生销项并抵扣进项”的链条终止,如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我们总结一下,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第一种情况

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第二种情况

销售代销货物;这两种都是委托代销行为。为了防止互相推诿,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都视同销售。

第三种情况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简称货物异地移送。为了避免移出地的税收流失,需要视同销售。

第四种情况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讨论的是纳税公平与否的问题;本着公平的原则,需要视同销售。

第五种情况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第六种情况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第七种情况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几种情况,货物都将会流转到下一个环节,为了保持增值税纳税链条的完整性,需要视同销售。

第八种情况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者转让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这种情况在税法上会认为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毕竟没有哪家企业会“无缘无故”为其他企业“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是对于公益事业除外,国家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按同等金额如数转出。

判断标准:
判断是否增值,若增值则视同销售;如生产的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产品流转时会增值,需视同销售并计算销项税。
针对未增值,判断是对内还是对外,以购进为例,对内用于非应税项目、个人消费、职工福利等属于未增值,需作进项税转出;对外进行投资、分配和捐赠会增值,需视同销售并计算销项税。

  • 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和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不致因发生诸如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时未视同销售,而出现销售代销货物方仅有销项税额而无进项税额,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方仅有进项税额而无销项税额的情况,造成各相关环节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

  • 避免因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而出现逃避纳税的现象。

  • 体现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即购进货物已经在购进环节实施了进项税额抵扣,这些购进货物应有对应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否则就会产生不配比情况。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增值税的合理筹划
“营改增”,审计要关注四个环节
[转载]在产品用于出租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审计要关注的四个环节
税法加油站 |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一览表
如何判断是增值税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额转出?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