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夫妻股权“系列之2:从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败诉看企业家配偶之痛
01

小马奔腾的“对赌“之债

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马奔腾”),成立于1994年,是业内具有很高信誉的影视文化公司,曾出品过《机器侠》、《花木兰》、《武林外传》、《无人区》、《黄金大劫案》、《历史的天空》、《甜蜜蜜》、《我的兄弟叫顺溜》、《我是特种兵》等众多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2014年1月,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因心肌梗塞突然去世,享年仅47岁。然而,在李明去世后,其遗孀金燕却被卷入一场始料未及的诉讼纠纷。

1   
对赌

2011年3月,小马奔腾股东李明、李莉和李萍与建银文化基金签订《增资及转股协议》,约定建银文化基金以受让股权和直接增资两种方式成为小马奔腾公司股东,占股15%。同日,小马奔腾以及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李明、李莉、李萍与建银文化基金签订了《投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若小马奔腾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合格上市,则建银文化基金有权在2013年12月31日后的任何时间,在符合当时法律要求的情况下,要求李明、李莉、李萍共同或任一方一次性收购其所持小马奔腾公司股权,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   
赌败

小马奔腾没能在2013年底如期上市。更始料不及的是,2014年1月2日仅在对赌协议到期后的第三天,小马奔腾的创始人及灵魂人物李明去世。

3   
纷争

2014年1月27日,李明去世不久,金燕被董事会推举为新一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0月31日又被董事会罢免。根据金燕自述,这是因为她接手董事长职位后试图推动出售小马奔腾的股份以回购建银文化基金的股权,但因为与李明的姐姐李莉、妹妹李萍就公司控制权及股权分割产生争议,金燕诉诸于法院请求分割李明持有小马奔腾及其股东小马欢腾的股权导致回购未能顺利进行下去。

2014年11月,建银文化基金根据《投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要求李莉、李萍、金燕、李自在(李明与金燕之女)以及李明的父母根据约定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一次性收购其持有的小马奔腾公司的全部股份。

2014年12月,建银文化基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李萍、李莉、李明持有的小马奔腾及小马奔腾股东小马欢腾的股权。

2015年2月,金燕及其女儿李自在请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投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该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2017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建银文化基金的申请,对金燕名下2亿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017年9月,法院判定李明生前对赌之债为李明金燕夫妻共同债务,金燕有义务偿还。

2017年9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上对李莉、李萍持有的小马奔腾股权进行了拍卖。其中,小马奔腾9.6%的股权成交价3647万元人民币,小马奔腾控股公司小马欢腾所持66.67%的股份成交价1.19亿元。

2017年12月,金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10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金燕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小马奔腾赌债案尘埃落定。
02

如何认定夫妻之债?

对于夫妻之债的认定,我国立法经历了“用途论”、“推定论”、“折衷论”三个阶段。
1   
用途论
即适用《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该规定主要以债务发生的用途来确定债务的性质,但在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中,应当如何判断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由谁承担该举证责任,《婚姻法》并未明示。《婚姻法》实施后的一段时期,法院通常对于“共同生活”的解释口径较为狭窄,并且一般将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加诸于债权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往往落空,甚至出现夫妻双方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2   
推定论

即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明知的。由于实践中可以适用上述两种除外情形的案件很罕见,事实上导致只要是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结果。在小马奔腾案例中,法院就是以该思路支持了建银文化基金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这一判断标准虽然简单,且有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但又因实践中出现很多夫妻举债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的情形而被诟病。

3   
折衷论

由于用途论和推定论的观点均过于极端化,导致在债权人利益保护和夫妻内部善意非举债方的利益保护上往往顾此失彼,难以两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例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立法者确立“共债共签”原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夫妻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优先考虑到对意思自治基本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但立法者在保证公平的情况下兼顾了效率,另外规定了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作为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标准。一方面,对于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对外负债,不论是否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都应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保证交易效率;另一方面,对于夫妻一方明显超出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大数额举债,则应先推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避免未举债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体现了公平原则。

结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关于夫妻之债的司法认定原则,兮鼎股权咨询总结如下图:

03

案例点评

1   
夫妻共同之债的认定

李明生前因与投资机构签订对赌协议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李明之妻偿还呢?由上图可见,在小马奔腾案例中,金燕是否承担亡夫李明生前的对赌之债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① 金燕是否对李明签订的对赌协议知情;

② 李明对赌之债是否超出家庭日常所需;

③ 李明对赌之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对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均由建银文化基金承担举证责任。

2   
终审判决的判定

根据《金燕与建银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08)京民终18号〕,建银文化基金提交了大量证据。

① 李明对赌之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建银文化基金提供证据,证明金燕与李明共同经营小马奔腾。建银文化基金投资时,小马奔腾集团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海外实体)搭建了VIE架构,外商独资企业湖南优化公司是李明等实际控制小马奔腾及其全部子公司的境内实体,金燕一直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直至2011年12月该公司注销、VIE架构拆除。

根据美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周年申报表》(2010年、2011年),在VIE架构下,李明在境外通过Grand Summit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BVI公司)——小马奔腾集团公司——美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优化公司的架构实际控制小马奔腾,而金燕在其中两个公司均担任董事。根据北京正在发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燕作为法定代表人)相关新闻报道,金燕从小马奔腾离职后,创立的新公司在业务(广告、影视)和人员上基本复制了小马奔腾,证明金燕对小马奔腾的经营非常了解,金燕与李明系共同经营小马奔腾。

② 金燕是否对李明签订的对赌协议知情建银文化基金提供证据,金燕作为小马奔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优化公司董事,参与了公司经营;新雷明顿公司(小马奔腾的前身,金燕曾担任法人代表)作为案涉协议的标的公司、湖南优化公司作为案涉协议涉及的关联公司,金燕签署了相关公司解除VIE架构的各种决议,应当知悉李明与建银文化基金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安排。③ 李明对赌之债是否超出家庭日常所需

建银文化基金提供证据,根据小马奔腾车辆使用说明、车辆登记表以及相关邮件,小马奔腾子公司名下的两辆汽车自购买后一直由金燕使用,从2000年至今金燕都无偿使用公司的车辆,始终参与小马奔腾的经营管理,享受着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和利益。因此,李明对赌之债没有完全超出家庭日常所需。

最终,二审法院根据调查取证和建银文化基金提供的证据做出终审判决,认定金燕对于对赌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是明知的,并参与了公司的共同经营,因此建银文化基金主张的2亿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并以此判决金燕承担责任。

04

案例启发

金燕先是承受丧夫之痛,再与丈夫的姐妹发生股权纠纷,最后又被判偿还对赌之债。她的生活在李明去世后,完全跌入了深渊。那么企业家应如何安排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呢?兮鼎股权咨询提供如下建议:

1   
是否要让配偶参与企业经营?

创业路上有九九八十一难,每个创始人都期待着有人陪伴度过,如果这个过程中陪伴自己的是相濡以沫的爱人,事业伙伴与法定爱人能重叠,人生中最幸福的事儿莫过于此。但拉上爱人一起创业,爱人既要承担婚姻伴侣的角色,又要承担事业伙伴的角色,能扮好一个角色已属不易,双重角色均能拿捏好关系,实在是难于上青天。通过对小马奔腾案例进行剖析,兮鼎股权咨询认为,爱人一旦参与公司经营,将会导致企业家之债转化为夫妻共同之债,将事业风险引入家庭。对此,应慎重考虑。

2   
慎重签署可能赔钱的对赌协议

创业路上的风险,有的是可以靠个人能力规避的,有的则属于“看天吃饭”的不可控风险。企业家万不可盲目自信,签下引火烧身的对赌协议,让家人也背负上对赌之债。兮鼎股权咨询认为,在签署对赌之债时,尽量避免对赌失败后,个人偿还股权回购款及利息。如实属无奈,不得已而签约,请务必在签署对赌协议之前,设立好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的风险隔离墙。

最后,兮鼎股权咨询提示:股权无小事,细节定输赢。企业家只有在股权设计上未雨绸缪提前布局,才能获得事业和家庭的双丰收。


( 本文第三部分根据李利威著《一本书看透股权架构》第14章第1节“夫妻股权”部分内容整理而成,详见该书第308-312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5月第1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对赌”失败 “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被判承担巨额债务
基小律观点 | 对赌协议履行的相关法律问题(二)——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创业者因对赌失败而所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2亿元不用还了?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金燕债务案有望逆转
律师质疑小马奔腾案:巨额对赌不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一夜负债2个亿,嫁入豪门结果却要替夫还债?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