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名称为:“品牌中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是为立志成才的优秀青年大学生提供聚会、学习、研讨、联谊的常设机构。品牌中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是以传播中国自主品牌,创造品牌企业与高校良性互动为己任的全国性、公益性、非政府、非盈利组织。俱乐部在全国各高校设立分部,分部独立运行,总部为分部提供媒体支持和高层交流平台,俱乐部通过每年定期组织“寻找中国自主品牌接班人”等大型自主品牌全国行活动,助推校企进行全方位互动,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方向,为自主品牌发展和高校人才培养搭建桥梁。
第二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采取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制,吸纳立志成才的优秀青年大学生为俱乐部会员。会员自愿报名加入,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
第三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宗旨是“品牌,让中国更受尊敬;我们,让品牌更受尊敬”,致力于成为“校企合作第一平台”,通过进行专题论坛研讨、研究,校企考察互访,基地共建等,促进大学和企业、教育和经济的良性循环,实现互利共赢联合发展。
第四条 俱乐部的口号是“播撒品牌希望,传递创业梦想”。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动学校和企业的品牌建设,开展管理学习活动,交流经验心得;
(二)组织企业家、自主品牌进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交流、学习;
(三)举办专题论坛研讨(大学校长高峰论坛、青年教育发展论坛、“寻找中国自主品牌接班人”等);
(四)组织学校领导和企业界进行品牌考察、体验之旅的校企互访,建立合作互信;
(五)策划、组织相关活动,承办或协办各类校园企业活动;
(六)加强沟通,促进学校和企业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成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正式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加入本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意愿;
(二)遵守本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章程;
(三)热爱品牌事业,并愿意为中国自主品牌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四)有充足的时间运作大学品牌俱乐部,并对俱乐部有忠诚度;
(五)对自己有明确的认知和了解,认同“品牌,让中国更受尊敬”的价值观,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
第四章 组织
第七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各分部采取会长和会员的组织原则,同时总部设理事会,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8人;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普通成员统称会员,会员数量若干;高级会员统称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理事,数量100名。
第八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常务执行机构是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发展部、活动部、宣传部、会员部经理各1人。
第九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理事会及秘书处所有成员任期一年。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年会,由所有会员选举产生新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以及秘书处相关负责人。以上职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组织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活动;
(二)整理汇总大学生品牌俱乐部资料;
(三)管理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相关经费;
(四)审核申请加入会员资格;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作为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下属全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各高校分支机构,享有品牌俱乐部各项权益,统一归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学校部指导;
(二)提出本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章程修改草案,讨论决定俱乐部重大事项;
(三)审议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工作报告,选举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理事会暨秘书处成员;
(四)参加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组织的由校长、企业家、媒体专家、品牌经理人等共同参与的系列沙龙活动、专题讲座;
(五)每周获赠品牌中国电子周刊;
(六)每半月获赠《品牌中国周刊》一期,可优先在专刊上发表文章(其中部分版面由俱乐部完成,欢迎各高校踊跃投稿);
(七)八折优惠购买品牌中国系列丛书,同时独立运作品牌中国网-全国大学品牌俱乐部专题中各高校频道;
(八)自动成为品牌中国网-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网上协会成员,免费享受网上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免费开设博客,可共享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所有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信息并进行站内交流;
(九)自动成为品牌中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网上群组成员(博客群、QQ群),在群内讨论相关话题并接受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最新公告等信息;
(十)可在大学生品牌俱乐部职业交流中心优先发布求职招聘信息;
(十一)可优先在品牌中国网或《品牌中国周刊》“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专栏发表文章;
(十二)可优先在品牌中国网发布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所在单位品牌动态稿件;
(十三)俱乐部成员可免费参加甚至参与组织品牌中国的各项活动,包括每年定期举办的品牌中国(女性)高峰论坛、中国品牌、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行业或区域高峰论坛、电视晚会、品牌之旅、名师大讲堂等;
(十四)承办并独立运作每年品牌中国和天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在高校发起的“寻找中国自主品牌接班人”活动、品牌中国大学校长高峰论坛等活动;
(十五)优先享有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及全国大学品牌协会联合会内部政府、企业、专家、媒体等资源,定期举行与企业、专家面对面交流机会;
(十六)俱乐部成员享有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及全国大学品牌俱乐部合作企业就业指导,创业咨询,实习、就业推荐机会,并优先享有进入合作企业实习、就业机会;
(十七)各校分部可在总部的指导下,独立策划、运作项目,总部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智力支持。
(十八)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每年可一次免费参加品牌中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
(十九)经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书面批准,会员可以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名义举办活动;
(二十)对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活动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十一)随时退出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权利和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各项制度,并认同俱乐部的使命;
(二)维护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权益;
(三)各分部服从总部统一指导,积极参加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各分部日常工作拥有独立自主运营的能力;
(五)民主发表言论并接受监督的义务。
(六)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第一时间反馈给总部人员;
(七)学校自己组织的活动对涉及到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以及总部的宣传要提前和总部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沟通后方可执行;
(八)对涉及到经费支出的活动项目,要先报总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成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者经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开会讨论,认为成员所作所为违反本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文化和精神,经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通报。
第六章 活动
第十三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活动由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在每年年初制定活动计划并发布给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
第十四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活动分为线上交流、线下会员沙龙、高校巡讲巡展、专题论坛、校企考察互访、休闲活动等多种形式,会员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提出特定活动和特定形式,也可向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提出组织活动的要求。
第七章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费及会费管理
第十五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各分部采取独立运营模式,总部不收取分部任何费用,各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取会员费用或不收取。
第十六条 总部在配合分部工作的同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甚至财力支持,品牌中国网和《品牌中国周刊》面向各分部开放,各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源有效利用,独立运营。
第十七条 在独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盈利用于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的组织活动、学术成果整理等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八条 经费由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进行管理和使用,一年两次(6月底和12月底)定期向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会员公布费用清单,由会员进行集体监督。
第八章 学术版权
第十九条 会员在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相关媒体(包括品牌中国网、品牌中国周刊)发表的学术成果其版权由本人拥有,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可以在注明原作者情况下经本人同意后无偿使用。
第二十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将定期把学术研究成果以报刊、年鉴、研究报告等在内的多种形式发布,提升会员的学术能力和知名度,并协助会员发表个人著作。
第二十一条 对于由于大学生品牌俱乐部推广而引起的其他组织对于协会成员学术成果的剽窃、恶意引用等行为,大学生品牌俱乐部代表俱乐部成员个人有追究的权利和责任。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秘书处根据会员的建议和意见做适当的修改。
第十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三条 大学生品牌俱乐部终止前,须清算大学生品牌俱乐部费用,并根据经费情况退还给相关人员。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于 2010年 11月18日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品牌中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
品牌中国大学生品牌俱乐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