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老母『梅花同盟全球總會』頒佈)
一、 不安天意天理辦事者斬!
二、 自立山頭,自稱老大者斬!
三、 拉幫結派搞分裂者斬!
四、 越位越權辦理,不聽老主人的法定繼承小主人安排的斬!
五、 保管員無組織無紀律,私自安排身邊人持貨外出打款騙錢者斬!
六、 出賣家裡人,并圖財害命者斬!
七、 不見小主人私自發貨者斬!
八、 自稱是家裡某某人的上級,或某某人的後代,招搖撞騙者斬!
九、 伙同社會不法分子破壞大業,亂關亂綁架他人者斬!
十、 守貨守庫人自稱是個人之財物者斬!
十一、 獨自吞貨款,不分配給本山、本基地、本碼頭者斬!
十二、 利用大業之名騙取公貨公款者斬!
十三、 中間人洩漏家中機密和天機者斬!
十四、 破壞團結、挑撥辦事人之間關係,造成後果者斬!
十五、 不孝敬父母、不尊老愛幼、犯下不孝之行為後果者斬!
十六、 不認祖歸宗,祇停留在某個廟宇、某個教派的角落,阻止網教歸一者斬!自封某某山寨王、某某新皇帝者斬!
十七、 亂搞男女關係,一夫二妻或一妻二夫者判重罪!
十八、 借大業之名,亂搞男女性生活者判重罪!
十九、 冒充老人,騙異性年輕人照顧生活為理由而亂淫者重判!
二十、 伙同社會地方勢力搶劫家中財產、資料、實物者斬!
二十一、 任意轉移家中保管之物者論貪污罪懲治,如有意外,必須報給家中繼承小主人!
二十二、 未經老白梅老主人任命,任何人無權任命某某人某某權利,否則重判!凡管家委託身邊人有繼承權者作廢。
二十三、 不認無生老母的『無字天書』并踐踏者斬!
二十四、 私下收斂保管人的實物,或轉送保管之物歸他人者斬!
二十五、 保管員無權私自安排身邊人為繼承人,知錯不改者重判!
二十六、 操縱他人不將家中財產給主人辦事者,重判!
二十七、 不聽老白梅法定繼承小主人的安排,保管人私下出手接收收款項,或發放款,那就是違背天意的應重判!
二十八、 不遵守四八年雙十會議旨議的旨令,冒充老主人和小主人者斬!
二十九、 佛家不按『佛門朝珠』的三個三十六旨令辦事,自建廟宇,動用家中款項者斬!(必須統一安排)
三十、 家法、國法、國際法三法并行,違背者斬!
三十一、 未經老主人(老白梅)和小主人天意天理同意,私自騙取他人協助大業之款,借所謂某某公司,某某項目者斬!
三十二、 轉移方向,貽誤天時,挑撥家人與小主人天意天理歸一。不按一三五七九及二四六八0的四八年雙十會議決策決議辦理者斬!
三十三、 背棄雙十會議精神,背棄老主人(無生老母、老白梅)的法定繼承人天意天理,而背後私自進行交易者、打款者斬!
三十四、 各自為大,地方結伙,某某地開花、某某地結果的說法、都是違反家法、國法、國際法、無法的。必須以老白梅為圓心,以民心為半徑,以全人類利益為半徑的延伸劃大圓,全球大同為最終目的。哪裡有天意天理,哪裡開花結果!若繼續不聽者法辦!
三十五、 依靠團結在以胡*為首的黨中央周圍,不要分裂祖國統一戰線,要分辨是非,站穩立場,若發現私下以個人名義辦理者斬!
三十六、 時間的已到三一五,時間已到大收圓,三三六六九九并,壹佰出世功全收。凡天地五方、十界衆仙、海內海外、各山各教步調一致,一人作主,三人治乾,五人當家,七人發言,八人坐席,九人團圓。一人辛苦萬人福,洪水瀑發見青天。違背者天意無情 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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