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没有将自行车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 )。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答案】A
解析: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危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亦称“非法行为”。本题中邻居乙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甲的自行车上锁,因此乙的行为形成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选A。
考点:法律、法律/民法/债
文/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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