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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 合作社, 登记注册类型是“股份合伙企业”,又是一笔糊涂账(二)
合作社, 登记注册类型是“股份合伙企业”,又是一笔糊涂账(二)
                                                 文/蒋玉芳

       “ 风险 | 合作社, 登记注册类型是“股份合伙企业”,又是一笔糊涂账(一)”发出后,有读者也认为是否在文书录入时出错导致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错误了?有疑问那就解开,为此,笔者又找了一份此税务机关公示的另一份税务文书(后附),结果显示存在同样的问题。
      所以,不是文书录入时出错,是划分出了问题。本文书涉及的某合作社纳税人,是被划分到了“私营合伙企业”。
     可问题是,税务登记的“私营合伙企业”对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另外,细心的读者还发现了上份文书中“罚款内容”与“罚款金额”,在计量“单位”出现了疏漏,所以处罚金额不详。
     本文书中,同样也存在,处罚金额到底是2000元?还是2000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某县王某财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20225MA05J4HE91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某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蓟上 罚 〔2019〕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征收管理法》
违法事实该纳人是私营合伙企业,逾期申报的种增值(其他行业(11%))2017年9月、10月未按期进行申报,责令限改期内未改正,纳人2017年11月被认定为非正常,目前纳人状态未非正常,纳人于2019年7月18日要求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2000.0
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19/07/18
处罚有效期2019/08/02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国家务总局天津市蓟州务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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