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报道,澳大利亚维州政府近日对州内性犯罪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涉及罪行达到50多项,其中就包括当众露屁股、裸奔及其他类似裸露行为。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初犯者将面临2个月监禁,但若再犯可能面临6个月监禁。新规已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热情奔放的澳洲人,再加上阳光和沙滩,会令你联想到什么?
一般都是想到这样……
这样……
还是这样……
可是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只剩下这样……
那什么样的场合是公共场合呢?
公共场合是指处在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一般表现为两人以上的场所。
暴露臀部已经成为50项性犯罪之一,而你有没有露屁股的标准,就是画面上解释那样……
所以……是这样??
还是这样??
那这样算不算??
然后,新规出台后,澳洲网友不开心了……
网友评论:
要监禁所有水管工吗?
如果你抢劫珠宝店偷车等等,不用坐牢,请随便离开!
还以为今天是4月1日愚人节。
真是笑话,浪费警察和法庭资源去抓这些人,何不把罚款加到1000澳元以上,就不用上法庭浪费资源了。
真的吗?我们快有同性婚姻和安乐死了,但我们不能公开露屁股!现在是2017还是1917?
对于热情奔放、动不动就释放自我的澳洲人来说,这发力是不是严格了点?这难怪他们这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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