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呢,我看到一条视频,说有一些债务是不用还的,其中有一条很多朋友不明白,就是说欠款超 过三年不用还,这条到底是什么意思?
今天我给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让你彻底的弄明白。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这个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欠小明2万块钱到期了,因为各种原因我都没有还钱,在到期后的三年时间 内,不知道什么原因呢?是这个小明太有钱了,还是说他忘记了,还是什么原因,他从来没有向我要 过这笔钱,提都没有提过,也没有到法院起诉我,这就等于过了诉讼时效,就等于超期了,我就有权 不用还小明这个钱了。或者换个说法,咱们用大白话来说,小明三年后再想要回这笔钱。和我打官司 ,他基本上是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听到这里,有些欠钱的朋友是不是在心里暗自窃喜啊,那我欠谁谁谁的钱,欠银行的钱,欠机构的钱 ,我只要拖上三年,这个钱是不是不用还了?这是不是太爽了?你想多了呀,天底下没有这样的好事 ,因为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假如在这三年期间,小明向我要过还款,他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现场沟 通也好,打电话发短信也罢,更换欠条也罢,当然说的这些呀,都是要有证据的,如果说有这些动作 ,诉讼时效就会中断,继续重新计算三年。
那么新的问题来了,是不是就可以这样无限期的延伸了, 三年又三年无限循环呢?当然不是了,我国法律规定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意思就是说,假如我 欠小明钱这个事儿一旦超过20年,就再也没有办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
所以朋友们想要在这个社会上有更好的生存,就一定要了解这个社会的规则,掌握并且运用好他们, 说不定能在关键的时候保护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家人。
听懂的朋友,可以把这个视频转发出去,让你的亲朋好友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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