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俗称的企业进入“黑名单”了,这个黑名单其实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这两份名单的模糊化混合称呼。
01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对于不依法公开企业公示信息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违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在出现如下四种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02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当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03进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I、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Ⅲ、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Ⅳ、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V、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进行采购、招投标、土地出让等事务中,会对名单中的
企业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04 进入“黑名单”后企业怎么办?
1、企业在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可以在履行规定的公示义务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除;
2、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05结语
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取消年检制度并代之以公示制度以来,企业就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公示披露。在实践中,时有发生企业未能按时报送年报、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等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事件的发生,都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困扰。所以,企业家们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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