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说来惭愧接触了会计那么久竟然还不知道什么是“混合销售”什么“兼营行为”,为了下次能在别人面前装装有见识有知识,我今天决定弄清这两者的区别。听老师是怎么说的。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河南焦作校区赵优老师。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主题是:白话“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
1.混合销售字面意解释为:混一起、合起来。所以混合销售有四同:同一笔交易,同一个卖家,同一个买家,同时涉及货物和劳务。
例如商场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又提供送货服务,是不是卖货并送货符合同一笔交易,商品和送货服务都是商场提供的又符合同一个卖家,货物我也买了,也送到我家了符合同一个买家,同时涉及了货物和劳务,所以这就属于混合销售。
2.兼营行为只有一同,即同一卖家,买家可能非一同人,交易也非同一笔,分别涉及货物或劳务。
例如:歌舞厅在提供娱乐服务的又同时销售食品,卖家都是歌舞厅符合同一卖家,但买家可能有人会要食品有人不要食品,所以非同一人,同一笔交易,买食品的就涉及了货物的销售,不买食品的只涉及了服务的提供。所以这属于兼营行为。
综上分析,混合销售的前提是一项销售行为的发生,既涉及到了货物又涉及到了劳务,有连带捆绑的意思在里面。而兼营是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有货物的销售和应税劳务的提供,两者不捆绑,消费者有选择权。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恒企微课堂。
老师说得那么清楚了,你现在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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