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对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施行差别化购房,问题来了,怎样才能算属于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呢?
按照长沙首套刚需购房群体认定标准,首套购房刚需群体为:
一、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文件施行后离婚且不满1年的不包括在内);
二、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
三、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
1、“无房”是指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信息记录或者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的家庭和个人。(长沙限购区域: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
2、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市外户籍的无房家庭其成员是指夫妻双方(离异或丧偶的夫或妻)及未成年子女。
3、“文件施行后离婚且不满1年”,是指2018年3月27日后办理离婚登记的长沙市户籍无房个人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不满1年。
4、“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是指2018年3月27日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
5、根据“人才新政”规定入选高精尖人才和获得“长沙人才绿卡”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现役军人,属于首套刚需购房群体。
刚需群体大致可分为9种情况:
(一)、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
1、离婚刚需
在2018年3月27日之前离婚的长沙户籍人员,名下无房的,具备购房资格,可以优先摇号选房,是刚需。在2018年3月27日之后离婚的,名下无房的,具备购房资格,但不算刚需,需满1年才可以按刚需购房;
2、市外迁入
市外迁入(含父母投靠)满2年的;市外迁入满1年,且有一年社保/个税;或市外迁入未满1年,但有2年社保/个税,均算长沙市户籍;
3、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回长沙市即可,无需回原区),退伍转业、家属随军,均算作长沙市户籍,限购区无房即算首套刚需;
4、注销房产刚需
在2018年3月27日之前办理注销登记的长沙户籍人员及家庭,名下无房的,具备购房资格,可以优先摇号选房,是刚需。在2018年3月27日之后办理注销登记的长沙户籍人员及家庭,具备购房资格,但不算刚需,需注销满1年后才方可作为刚需申请购房。
5、现役军人刚需
入伍地、服役地、入伍前户籍地在限购区,由团以上的单位,出具证明(证明是现役军人、注明军龄,并以军龄作为工作年限排序)
6、公务调动/招录人员,落户满1年的,算刚需。
7、长沙市户籍的被征收人
不论被征收人名下有几套房,被征收几套,就有几套购房资格。
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有可能会取消,不过最终以发文为准)。
(二)、外地单身个人和家庭
非长沙市户籍已婚或单亲家庭,符合购房资格(24个月社保),可以作为刚需申请购房。
符合限购政策的非本市户籍单身人员及未婚、未组建家庭的,不算首套刚需范围。
(三)、高精尖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持有“人才绿卡”的人才
ABCD类人才,凭人才办认定的“荣誉证书”(人才绿卡),享受长沙户籍购房政策(首套证满4年,可买二套),首套可直接摇号,不用排序。
关于刚需排序:长沙限购区(内六区+长沙县)户籍>浏阳宁乡户籍>市外户籍。在长沙市户籍内,户籍年限与工作年限(指社保/个税),同等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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