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很多企业还是很有利,也是一些不能离开经营地想享受政策的不错选择。只要正常履行纳税义务,园区就会按时对企业进行财政,以扶持(一般是申报的次月进行扶持)。此外,这种招商方式也大力节约了企业的成本,免去了实体入驻的高额费用,园区内尤其欢迎服务行业、建筑行业、软件开发、商贸行业、规划设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等企业的入驻及收入非常高的高净值人群,如股东、讲师、网红、作家、高管等等,通过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来缓解自身的税收压力。园区内要求所有业务往来真实存在,并且“四流合一”,即合同流、银行流、票流、物流严格一致,所有操作合法合规,不允许虚构业务和虚开发票。企业通过入驻园区,利用当地财政奖励和核定征收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针对行业所得税偏高,难以获得成本票(如:工程建筑、服务行业、营销设计等等)的企业,可选择入驻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按照其收入额(或者说是开票额)依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服务业10%),然后按照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可用于筹划25%企业所得税、20%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综合节税效果能达到80%以上。
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70%进行扶持。
2.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0.5%-2.1%(小规模纳税人)
比如说,一家设计服务公司想要享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则可以先在园区内注册(不用实体入驻)个人独资企业,主公司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一部分的业务由园区内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承接并缴纳税款。原企业营业额500万,利润300万。企业想要降低企业税负,入驻园区后运用个人独资企业为企业节税筹划,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约为4.96万;
企业所得税:0(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约为10.5万;
税金合计:15万;综合税负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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