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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挚爱逝去之后,我的幸福是对 TA 的背叛吗?

因生死别离带来的悲伤,是每个人都需要处理的人生课题。它是一种无法回避的人生处境。无论我们事前如何从他人的经验中学习,依旧会在它降临到自己身上那一刻,满怀悲伤。

《化解悲伤》讲述两位作家以笔触记录失去至爱之人后的悲伤和创作。朱利安·巴恩斯不仅呈现了他人面对悲伤的经验,同时也告诉我们当悲伤时,我们的身体正在发生的变化。最后,他以坚定的语调告诉我们,悲伤是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虽然无法避免,却终将会过去。

下文摘自朱利安·巴恩斯《透过窗外》,经出品方授权推送。

化解悲伤

文 | 朱利安·巴恩斯

约翰逊博士在《化解悲伤之道》(《漫游者》,1750年8月28日)一文中阐明,在林林总总的人类情感中,悲伤独具一格。一般的欲望,无论高尚抑或卑劣,理论上都具有获得满足的可能性:

守财奴总是幻想有一笔巨款能让他心满意足,而每个野心勃勃的人,比如伊庇鲁斯王,也总是盘算能好好捞一把,这样就可以终止辛劳,在安逸或快乐、安宁或虔诚中度过余生。

即便是面对痛苦的情感,例如恐惧、忌妒、愤怒,天性也总是会给我们一个解决的办法,并且结束那种沉重的感觉。但是悲伤,或者说“悲痛”,却在性质上颇为不同:

然而,对于悲伤,人的天性中并无对症的良方。它往往是由无可挽救的意外引起,并寄居在业已失去或改变本质的客体之上。悲伤想要的是不可求之物,是宇宙定律之废除,是死而复生,是时光倒流。

除非对肉身复活抱有宗教信仰,否则我们都知道现世永远也见不到死去的爱人:永世不见,永世不谈,永世无闻,永世无触,永世失却。在约翰逊描述了悲伤那无与伦比之痛后的二百多年里,我们——至少是身处世俗化的西方的我们——却愈加拙于应对死亡,以及其引发的情感后果。

《阿甘正传》(1994)

当然,某种程度上,我们都知道自己必将一死,但我们却更多地将之视为医学的失败而非人类的本常。死亡更多地发生在医院而非家中,交由一群外聘专家处理——死亡变成了专业人士的事务。

但在这之后,却是我们这些业余人士,这些被悲痛击垮的人,留了下来,直面死亡——这件独一无二而又稀松平常的事。此外,如今围绕和支撑悼痛之人的社会形态日渐减少。上一代人很少告诉下一代人死亡是怎么回事。人们期待我们在相对安静中忍耐悲伤,须保持“坚强”才行;哀号是“向悲痛屈服”的表现,它被某些人视为“应对悲伤”的差劲方式。

当然,人们可以回头依赖家人和朋友的爱,但他们也许难以感同身受,而且,他们表达的关切话语——“一定会好起来的”“一般来说要两年吧”“你看上去真的好多了”——通常是建立在不可靠的权威和泛泛的希冀之上。有人会建议去国外旅行,或是养条狗,也有人会援引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丧故与悲伤。这样的话语有时显得咄咄逼人,不过更多时候只是不得要领而已。正如E. M. 福斯特在《霍华德庄园》里写道:“一次死亡或许能解释其自身,但对理解另一次死亡却毫无助益。

[英] E·M·福斯特 / 巫和雄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2021

死亡把人们一分为二:承受悲痛者,和他们周遭的人

生者被迫重新校准生活,友谊常常受到考验:有些人通过了,有些人被淘汰。男人整体上比女人要笨拙、沉默、没用。此外,会发生奇怪的现象:因同一件事而悲伤的两个人可能会沉浸在竞相的哀痛中——我更爱他/她,所以我要用这些喷涌的泪水来证明。至于悲伤的遗属——寡妇、鳏夫或者未婚的配偶——他们可能变得异常敏感,近乎病态,而过度的干涉或过度的疏远、太多的言语或太少的言语都很容易使他们动怒。他们也可能进行一场奇怪的竞争:需要证明(向谁呢?)他们的悲痛更浩大、更沉重、更纯粹(跟谁的相比呢?),这毫无理性可言。

我的一位朋友在六十多岁的时候成了鳏夫,他跟我说:“这个年纪成了鳏夫,真是糟糕极了。”我猜他的意思是说,如果这场不幸降临在他七十多岁的时候,他本可以接受现实、静心等待死亡;而如果是在他五十多岁的时候发生,他大可以重新开始他的人生。

但事实上,任何一个年纪发生这种事都是糟糕的,“你宁愿……时候发生”这一游戏根本没有正确答案。一个唯剩稚子的年轻寡妇/单身爸爸,与一位被夺去了相依为命整整五六十年的伴侣的老人,谁的悲痛更甚?除了在感觉上,悲伤本身没有等级。我的另外一位朋友,结婚刚满五十周年就成了寡妇——她的丈夫猝死在到达大厅的行李运送带旁,被众多游客簇拥着——写信给我说:“在这件事上,大自然无比精准。你有多在乎,伤就有多痛。”

《步履不停》(2008)

2003年12月,约翰·格列高利·邓恩还没喝完第二杯饭前威士忌就死了,此时琼·狄迪恩已经跟他结婚四十载。2008年2月,雷蒙德·史密斯在医院里正从肺炎中康复时被再度感染夺去了生命,此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已经和他在一起四十七年二十五天。

这两对文学伉俪都非常亲密,但彼此没有竞争,常在同一处工作,很少分离:就狄迪恩和邓恩来说,“当我们中的一个埋首于某部作品时,我们会有一两周或三周分居两地”;就欧茨和史密斯来说,他们分离从未超过一两天。狄迪恩在邓恩死后意识到,“我没有约翰写给我的信,一封也没有”(她没说他是否有她写的信);而欧茨和史密斯之间则“没有通信,我们一次也没给对方写过信”。

除此以外,这两对夫妇间还有很多相似之处:女方都是明星主角,而死去的丈夫都曾放弃天主教信仰;两位妻子事先似乎都没想到自己会变成寡妇,并且都在丈夫死后把他在答录机里的声音保留了一段时间。还有,两个幸存者都决定记录下寡妇生涯的第一年,并且她们的书都在那十二个月内完成。

但是,欧茨的《一个寡妇的故事》和狄迪恩的《奇想之年》却迥然不同。

尽管狄迪恩的开场白(其中第四句触及“自怜问题”)是在邓恩死后的一两天内匆匆写就的,但真正的写作却在八个月之后才开始;欧茨的书则大部分以日记为依据,且大多数来自这一年早期的日子。所以,在一本415页的书里,直到第125页我们才刚刚看完她寡妇生涯的第一个星期,直到第325页也才刚写到了第八周。尽管两本书都是自传,但是狄迪恩采用的是散文式的简洁,她寻找与外部的比较参照,试图在更广的语境下看待自己的遭际。欧茨采用的则是小说式的恢宏,她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转换,努力(不是没有失败过)将自己的“寡妇身份”客观具体化。尽管她偶尔向帕斯卡尔、尼采、艾米莉·狄金森、克拉肖和威廉·卡洛斯·威廉斯靠拢,但主要关注的还是阴暗的内心世界,以及悲伤带来的精神混乱。

换句话说,两位作家各有千秋。

[美] 琼·狄迪恩 / 陶泽慧 / 新星出版社 / 2017

狄迪恩和欧茨都把作品限定在做寡妇的第一年是有道理的。

结婚多年的夫妻会对年度的轮回产生特定的节奏感、重力感和色彩感,所以最初的十二个月里处处都是糟糕的抉择:是做着和去年相同的事情,只不过这次是自己一个人;还是故意避免去做和去年相同的事情并因而越发觉出自己的孤单?

这第一年里有着太多的交叉路口:学着回到一个寂静而空荡的房子;学着避免陷入欧茨所说的“黑洞”——那些“充满了内心深层记忆的地方”;学着如何平衡必要的独处和必要的交际;学着如何应对那些不知为何闭口不提死去伴侣的名字的朋友,或者那些突然想不起“普林斯顿的熟人”一类合适的词语的同事,在碰到欧茨时“带着强烈责备”冒出那句“还在写那件大事呢,乔伊斯?”的朋友,或者那位安慰她痛苦只不过是“神经问题”的女性朋友。“最终神经都会复原。”她会说,“要是这样的话,我会觉得,只要知道这个事实你就能加快这一过程。”

这些安慰本意是好的,但结果,还是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 哈,所以只需要等着神经自己复原就行了?

那还有很多实际问题:举个例子,你对丈夫生前悉心打理的花园不怎么感兴趣,你也许很喜欢打理过后的景象,但很少跟他一起去园艺商店。那么现在,你是会忠心耿耿地重复同样的工作,还是会大逆不道地任它自生自灭?在这一点上,欧茨找到了明智的第三条道路:在史密斯种过一年生植物的地方,她全种上了多年生植物,只要求园丁完成最小量的工作,保证它们活着即可。

而这也正是这位寡妇要面对的问题:如何活过第一个年头,并且同一株多年生植物一样活过之后的漫长岁月。这里面包括克服恐惧和焦虑,没有人事先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成为简·奥斯丁》(2007)

以前,欧茨把与雷共处同一空间几个小时不用说话的能力当作“最美妙的亲密”,如今,沉默却换了一副面孔。欧茨写道:“如今我孤身一人,继之而来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我是谁?而躲在这问题背后的是恐惧。”欧茨一度“半认真地想到过给朋友们发封邮件”,问问是否能雇他们中的一人来确保她起码活过这一年,如果“你能抛开友谊上的顾虑并允许我真的付工资”的话。

她想做一个“好寡妇”,并声称“我会做雷希望我做的一切”,但同时,可以想见的是,她又责备雷让她遭受这一切。她失眠又易怒,她预见到自己的悲痛和失眠将会持续十年,但同时又怀疑自己的悼念是否“真实”。她慎重地考虑过自杀,尽管更多的是在理论上而不是在实际上——但同时又深知“严肃地思考自杀本身就是对自杀的预防”。

她发现写作变得越来越难,注意到完成一篇新小说“差不多要花几个星期”(这个抱怨会让多少作家偷偷发笑)。另外,和很多悲怆的人一样,她深为自己的精神状况担忧:“有一半的时间我都觉得我一定是彻底疯了。”欧茨出色地传达出了内在的混乱自我与外在的正常之人间的分裂(她确乎以惊人的速度重新正常运转起来——在史密斯死后的一周内校正校样,开始写一篇短篇小说,不出三周又踏上了宣传之路)。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

她肯定没外人看上去的那么胸有成竹,但也许比她自己感觉到的要理性得多。 悲怆的人常常表现出半理性或是半疯癫的样子,但是他们很少给自己留下怀疑的余地。举例来说,雷死后的第一天,欧茨走到他们卧室的衣柜那儿,扔掉的不是她丈夫的衣服,而是她自己一半的衣服。她这么做是为了惩罚自己的虚荣,也是因为这些衣服述说着她穿着它们与雷共度的欢乐时光——所以现在它们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

正是在这样理性的非理性时刻中,悲伤的本质一目了然。

大多数悲痛欲绝的人——尤其是在最初的几个月里——都因害怕遗忘逝者而备受煎熬。死亡带来的震惊常常会抹去早前的记忆,所以导致了这样一种病态的恐惧:害怕回忆永远无法复原;害怕死去的人会再次失去,再次遇害。乔伊斯·卡罗尔·欧茨似乎并没经受过这种恐惧。相反,她被一种更少见、更有趣,可能也更有害的恐惧所折磨——害怕她从未完全了解过她丈夫。

欧茨和史密斯在1961年的1月份结婚,她对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年的描述——那时他们交换彼此的秘密,对对方的关注达到了顶点,婚姻关系的构造和规则得以订立——既生动又感人。那样一种关系与其说受到了1960年代的影响,不如说受到了1950年代的左右。欧茨比史密斯小八岁,他们对彼此很害羞,即便在婚后也仍是如此。据欧茨自己的解释,她从不想惹他心烦,更别提跟他吵架了。于是,譬如说:

过了很多年我才鼓足勇气,对雷说我并不怎么喜欢他经常在我们的唱片机里放的一些音乐——像普罗科菲耶夫的《亚历山大·涅夫斯基》那类狂热的大男子主义的曲子;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结尾的赞美诗,其中没完没了的欢乐、欢乐、欢乐像是在用钉子敲打头盖骨;马勒的大部分作品……

幸运的是,看来史密斯只有在把唱针放到黑胶唱片上时才跟“狂热的大男子主义”的男性气概有点瓜葛。他给人文静、忠诚、恋家的印象。他是个厨师,热衷于园艺,是《安大略评论》一丝不苟的编辑。他读过他妻子的大多数非虚构类作品,却没怎么读过她的小说。当然,她的小说作品是出了名的浩繁(五十五部长篇小说加上上百篇短篇小说)。

即便如此,欧茨对这位读者的描述在这一句戛然而止:“我认为雷没有读过我的第一部小说《颤抖的秋天》。”这就更令人震惊了:是他没读过这部小说,是她并不确定他是否读过,还是她对他的忽视既没表示不满也没表示失望?

不过,随后她谈起自己对两性关系的看法,确乎有些非比寻常:

对一个女人来说,男性的核心是不可知、不可解的。

在婚姻中,除非无可避免,我们绝不分享任何令人沮丧、压抑、颓废、厌烦的事情。

女人倾向于安慰男人。对这一点所有的男人、所有的女人、在所有情况下,都无权改变。

理想的婚姻是一个作家和他/她的编辑的结合。

妻子必须尊重她丈夫的家庭,即使——像有时发生的那样——她的丈夫并不完全尊重他们。

妻子必须尊重她丈夫的他性——她永远无法彻底了解他,她必须接受这一点。

这些观点听起来就像是将羞怯上升至婚姻法则,且这还带来了一种危险:当守寡的妻子浏览丈夫生前的文件时,她会发现一些她从未怀疑过的事情。就雷·史密斯而言,这些事情包括:一次精神崩溃、一场养老院外遇、一位精神病医生对他下的“极度缺爱”诊断,还有更多关于他与他父亲之间复杂、疏远关系的证据。“尽管我对雷了解得那么多,”她得出结论,“我依然不知道他的想象世界。”反之,他可能也不了解她的想象世界,毕竟他连她的小说都没怎么读过。但是对欧茨来说,雷却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最后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男人”。

在某些方面,对悲痛的自传式描述是不可证伪的,因此也是无法用任何常规标准来审视的。 这本书太过重复?悲伤亦然。这本书太过沉溺?悲伤也是如此。这本书有时不够连贯?悲伤也是如此。 也许像“朋友们邀请我去他们的家里真是太好了”的语句不过是陈词滥调,但悲伤总是充溢着陈词滥调。题为《暴怒!》的一章是这样开场的:

然后突然,我是如此愤怒。

我是那么那么地愤怒,我暴跳如雷。

我愤怒得恶心,像一头受伤的动物。

一剂肾上腺素注入心脏,我的心怦然下落,迅猛且狂暴,如同拳头重击在冷酷无情的表面上——

一扇上锁的门,一面墙。

如果某个创意写作课上的学生把上面这一诗节变成故事的一部分,教授也许会将它挥笔删去,但如果这位教授正在写一则关于悲伤的流水账式的日记,那么这一段落便出奇地合情合理了。因为这就是悲伤的感觉。

除了满纸陈腐的废话,悲伤还能是什么东西呢?几页之后,欧茨开始思考这样一个事实:现在的她兼具双重身份。在私底下,她是“乔伊斯·史密斯”或“史密斯夫人”,一个名副其实的寡妇,而公开的身份则是以三部分构成的全称笔名写作的作家:

“欧茨”意为一座岛屿,一片绿洲,我可以在这个不安的清晨向它驶去,仿佛坐在一条无常的小船里,划着一支笨重的桨——路途之艰难不是因为水域太深,而是因为水域一望见底又杂草丛生,下面的岩石威胁着小船底部的安全。但是——一旦我划到了这座岛屿,这片绿洲,这个我生活的混沌之中宁静的核心——一旦我抵达大学……

你可能会质疑:无论怎样延伸,小船和穿越水域的意象都死气沉沉且无复生可能?可这并不重要。

你又会说:世界文学中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句子,竟有作者幻想着驾船驶向绿洲?可你不知道: 不连贯的意象是对严重精神错乱与意识失序的极佳表现 。

你甚至会质疑,她在阅读校样的时候竟然没注意到这一点?同样,她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不重要。

你想要知道悲伤是什么样的感觉:悲伤就是这种感觉。

《教父》(1972)

悲伤使时空失序。 悲痛中的人仿佛置身于新的地理世界中,手中的地图与其他人的粗略相似但永不相接。时间也不再可靠。 C. S.路易斯在《卿卿如晤》中描述了妻子过世对他的影响:

在此之前,我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时间。近乎纯粹的时间。空空如也又永不止息。

这一时间的不可靠性加深了悲痛者脑海里的困惑:悲伤是一种状态还是一个过程?这绝非一个理论问题。它触及了问题的本质:会一直这样下去吗?一切会好起来吗?凭什么会变好?如果会的话,我又怎么能分辨出来?路易斯承认,当他开始写这本书时,

我以为我能描绘出一种状态,绘制一幅悲伤的地图。然而,结果证明悲伤不是一种状态而是一个过程。它所需要的是一部历史而非一幅地图。

但也许,历史与地图同为悲伤所需。我们可能最终做出定论,说悲伤是一种状态而悼念是一个过程;但对于正在经受其一或同为二者折磨的人来说,事情很少是这样清晰的,“过程”也会再次滑入“状态”的僵局之中。我们通过各种各样的客观标志来判别情绪的恢复程度:眼泪——习以为常、周而复始的眼泪——停止流淌的时刻;大脑恢复正常运作的时刻;遗物被处置掉的时刻;对死者的记忆开始回溯的时刻。但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一般的规律或标准的时间尺度。那些恼人的神经元根本就靠不住。

如果状态和过程不可能完整无缺,那么它们至少可以被重建,并变得清晰可见。而在这之后会发生什么?我们的心会怎样?此时,我们的周遭再次响起那些自信满满的声音(从“他/她怎么能在跟她/他生活之后跟别人结婚呢?”到“他们说有过美满婚姻的人一般很快就会再婚,且常常是在六个月之内”)。我的一位朋友,他长期相伴的爱人被艾滋病夺去了生命,他说:“这件事只有一个好处:你可以想做什么就他妈做什么。”

《单身男子》(2009)

但问题是,当你沉浸在悲伤里的时候,大多数“你想做的事情”都会需要已逝爱人的陪伴,都会充斥着打破宇宙定律的无望渴求。那么,难道我们能做的唯有休养生息,闭门不见,行思坐忆以示忠诚?雷蒙德·史密斯不是很喜欢约翰逊博士,认为他的说教意味太浓,相反更喜欢学识渊博的鲍斯威尔对自己作品的解读。但在悲伤这个话题上,约翰逊博士的智慧、条理、果决远多于说教:

试图将人生封存于中立和冷漠之中是一件荒唐且徒劳的事。 如果驱逐快乐能斩断悲伤,这一企图倒值得认真审视。但是,正是因为无论我们怎样禁绝快乐,痛苦却总是无孔不入;正是因为即使我们拒绝快乐之邀,痛苦总会侵袭并引起我们的注意,所以我们必须致力于将人生提升至漠然的中点之上,因为在其他时刻我们总会沉没至这中点之下。

那么,怎样才能使悼念“成功”呢?是恢复专注和工作的能力;是重新发现生活中的趣味并能以之为乐的能力,尽管同时意识到当下的乐趣跟过去的欢乐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是成功地把失去的爱人深深印在脑海里,丝毫不差牢牢记住的能力;是按逝者会期待的那样继续生活的能力(不过这一说法相当微妙,常被悲痛之人拿来当作随心所欲的借口)。然后呢?悲痛之人将会获得某种自我满足,来摆脱中立和冷漠?还是会发展出一段新的恋情,取代故人故情,甚或从中汲取力量?

狄迪恩晚年在纽约的公寓

《奇想之年》和《一个寡妇的故事》之间还有另一个奇怪的相似之处。

这两本书在出版时都省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但这一事实却是为众多读者所知的。就狄迪恩来说,是她女儿昆塔纳的死(作者在随后的一版里有所涉及);就欧茨而言,是她与一个神经科学家的再婚,她在最后一页里非常隐晦地暗示了他的存在。你可以据理力争,说跟大多数人相比,那些描写悲痛的作家开出了他们自己的文学条件。

狄迪恩与丈夫邓恩、女儿在位于好莱坞的家中。丈夫邓恩于2003年去世,一年半后,她又失去了自己的女儿。

但是,即便如此,欧茨对再婚这件事的闭口不提仍让人不太高兴。她所写的是从2008年的2月18日往后的十二个月。我们从她自己的口中(在一次《时代》杂志的访谈中)得知,她与第二任丈夫在2008年8月相识,在9月开始一起散步和徒步旅行,并在2009年3月结婚。狄迪恩在书中的最初几行就抛出了“自怜的问题”,相似地,欧茨在名为“禁忌”的一章中也探讨了这一问题的核心:

这是个禁忌的话题。死者是如何被生者所背叛。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我们这些幸存下来的人——明白是愧疚把我们与死者连在了一起。无论何时,我们都能听到他们在呼唤我们,怀疑的声音不绝于耳。你不会忘了我的,对吗?你怎么能忘了我?我只剩下你一个了。

不过,这一主题刚一提起就被搁置了。的确,当欧茨回到“背叛”她丈夫这个话题的时候,是在一个更狭隘的背景下向读者披露有关雷·史密斯的家庭以及养育的秘密的。但是她这样做,据她解释,是因为“如果不真诚,回忆录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同理,如果不真诚,爱的告白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她的书以名为《寡妇手册》的一章结尾,全文如下:

在寡妇对死亡承担的无数义务之中,只有一个是真正重要的:在她丈夫的一周年忌日,她想的应该是我让自己活下去。

但是如果她同时也在想“我也许会在几周内结婚”,那会改变这一说法的本质吗?这并不是一条道德评论:欧茨也许会引用玛丽安·穆尔的一句话“独处是孤独的解药”,但是很多人还是需要结婚,因此,有时也需要再婚。然而,一些读者会觉得他们找到了背弃口头诺言的一个好例子。雷不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最后一个男人,也是唯一一个男人”吗?还有她种植的那些多年生植物?该怎么办?

约翰逊博士写下《化解悲伤之道》时尚未成为鳏夫。但两年之后,其妻去世,他四十三岁。二十八年后,托马斯·劳伦斯的妻子刚刚过世时,他在一封慰问托马斯·劳伦斯的信中写道:

送走深爱多年之妻的人,会觉得被硬生生拆散、被迫分离——与那唯一一个有着相同希冀、恐惧和兴趣的灵魂;那唯一一个共享善恶的伴侣;那曾与他共同自由思索、回溯过往、展望未来的挚爱。存在的连续性被割裂;情感和行为的稳定前行被中止;人生,悬而未决,一动不动,直到它被外力牵引至新的轨道。但是,中间静止的时间漫长难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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