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今人郑小悠《清代的案与刑》,一窥末代皇朝的案与刑,虽当朝者称其刑律优于前朝,但其案奇刑酷,冤假错案依然触目惊心,其原由多因官吏相护相掩,且“救官不救民”“救生不救死”官例,以及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缺乏现代民本思想、法治社会的司法准则所致。虽如此,封建专制皇朝仍有刚直不阿、清廉爱民、秉公执法官员,书中记载光绪年间,刑部官员赵舒翘为官多次平反昭雪民间冤案,“直声震天下”,可惜最后还是被慈禧下诏“赐死”,被逼迫自尽,封建专制皇朝维护的是一家之天下,并非如他们所尊崇的孔孟之道,更非孟子所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赵舒翘,长安人,先中举又中进士,朝廷任命其为刑部主事。其在《提牢备考》自叙中写道“己卯年(光绪五年,1875年)八月间,堂宪派翘提牢拟陪。自念以孤寒,杂厕曹末,忽蒙上官谬加赏识,惧弗胜任,贻殒越羞,自此益凛凛。”
汉语“孤寒”实指贫穷孤儿,“寒”可谦称自身“寒门”“寒士”,而“孤”必实指(皇帝可称孤道寡),赵幼丧父母,由叔母董氏抚养,“孤寒”乃其真实写照。
唐代诗人多以“孤寒”入诗,其意也多指“出身低微贫寒之士”。
杜荀鹤《读友人诗》:“莫以孤寒耻,孤寒达更荣。”又《送友人入关》“况当朝野搜贤日,正是孤寒取士时。”
李商隐《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勿谓孤寒弃,深忧讦直妨。”
白居易《秦中吟十首·伤友》:“陋巷孤寒士,出门苦恓恓。”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二十卷《李克让竟达空函 刘元普双生贵子》:“只是母子孤寒如旧,未敢仰攀。”
殊不知,“孤寒”两字传入岭南粤地,白话方言“孤寒”其义已变,真不知从何时何地开始,这能否说明我“南蛮”之人面对艰难困境,以豁达心态幽默语言对之。
北鲨鱼从小澳村回到山寨郡,要他爷爷请隔壁老王去米其林餐厅吃饭,在堂宪坐班的老王笑着跟鱼爷说:“我们一般都係去云中一号的,你的咁孤寒,就去米其林,米其林不是卖车胎的吗?”
读了皇皇一册书,写就区区几百字,真是“孤寒鬼”(白话读)。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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