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手术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一、急诊手术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非立即手术不能保护生命安全的处置措施。
二、特急手术是指患者生命体征稳定/或不稳定,非紧急手术干预不能挽救生命的处置措施。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三、工作制度及要求
(一)急诊手术权限:急诊手术应由有相应手术资质的医师主持,主刀医师应符合《市一医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的资质规定。
(二)急诊手术流程:
1.急诊科接诊急诊/或特急手术病人时,应边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边进行手术前的紧急处置,不能因为检查而影响病人抢救治疗。
2.经治医生接诊病人发现应该急诊/或特急手术时,应根据可能进行手术的专科及其难易程度进行风险评估,凡超出自身资质范围的必须边做术前准备或者抢救治疗边请示上级医生或他科会诊,必要时提请科主任参与手术。
3.决定急诊手术后,接诊医生应立即通知手术室、麻醉科;同时应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4.医护人员共同护送病人进入手术室。
(三)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
1.保留一间手术室为急诊手术专用,择期手术不得占用。
2.同时有两台及以上急诊手术,由手术室护士长按照危急程度依次优先安排。
3.非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原则上应由本科室接台,平诊手术顺延。
(四)注意事项:
1.抢救患者的特急手术,必须争分夺秒。
2.对特急手术患者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3.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进行术前准备。特殊情况下(如需立即手术),手术室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的判定,由科主任或当班最高职称医生负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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