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公司法会议的要求
1【公司会议制度】
1.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
(1)提议主体: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2)召集主体:董事会——监事会——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依次补位),如果股东直接召集主持,决议可撤销
(3)表决方式: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表决规则:一般事项,章程规定;特别事项:【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1)五种临时股东大会情形:董事会瘫痪(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5人,或章程所定三分之二),亏损严重(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特定主体请求时(董事会、监事会、十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召集主持:董事会——监事会——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持股时间不低于90天)
(3)表决方式:一个股份有一个表决权
(4)表决规则:一般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别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3.股份公司董事会
(1)【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来的人不够,决议不成立);【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票数不够,决议不成立)
(2)表决规则:一人一票。
(3)特别:股份公司回购,奖励员工、兑换可转债、维护公司价值所必须,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4)免责:董事违法违章作出决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分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会(股东/董事/监事会)运作中的那些“比例”
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说起
安阳律师:公司法中几个重要股权比例
股东请用好你手中的有力武器——公司法中投票权规则解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