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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 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读完全书用时5小时11分,突然觉得好累,就趴在桌子上了,耳边的音乐并没有关,皇后乐队列表在循环播放……

半个多小时后,《波西米亚狂想曲》将我叫醒。醒来神清气爽,《月亮与六便士》开始回甘。

关于一个并不复杂的故事

年过四十的证券经纪人斯克里克兰德突然凭空消失,抛下富裕的工作生活,扔下老婆孩子一个人去了巴黎,究其原因是因为想要画画。为了画画,他置人情世故于不顾,过着贫穷潦倒的生活,忍受着饥饿煎熬,最后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最终挥洒自如,酣畅淋漓过着艺术人生,回归灵魂的宁静,直到染病失明,在居住的房子里画成了想要的世界,去世前让妻子付之一炬。

并不复杂的一个故事,但是却留给读者太多的槽点,激发出了太多的情绪,惊讶、愤怒、不满、厌恶、嫌恶、钦佩……

为什么读这本书会产生一些情绪?

一般而言,情绪是指对某样事物的态度,它来源于我们自身的认知。从大多数人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之所以给人以激烈的情绪,大多来源于我们对于书中人物故事的评价。

从思特里克兰德抛妻弃子而去,我们就已经给他画上一个大大的“×”号,我们认定他从一开始就错了,不管怎么样,怎么能不告而别呢?

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穷困潦倒,却鸠占鹊巢,占据了救命恩人施特略夫的家,霸占他的妻子勃朗什,并再一次“抛妻”,导致勃朗什自杀,思特里克兰德毫无愧疚,依然沉浸于自己的画作。

他到处流浪,最终去到南太平洋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娶了一个土著少女,从此过上了类似原始的生活,在食不果腹、衣不裹体的边缘安顿下来,一直画画到死。

我们都是普通人,因为看着一个人的人生那么的与众不同,而生发着这样那样的情绪,而他其实是一个只要追求,其他什么都不要的艺术家。

高更尚未离家时的作品《裸体习作》

关于半路出家的思特里克兰德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思特里为什么不负责任地离家出走?

他抛妻弃子,也许是因为生活对他的束缚。四十岁之前,他的人生与常人无异,平平淡淡,稳稳当当,有一个聪明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他可以像大多数人那样,安稳工作,经营家庭,只是要受生活约束,要忍受妻子毫无意义的社交,要索然无味走完余生。

对于一个想在文学艺术界取得一个位置的女人来说,他是很难给她增加光彩的。很清楚,他一点儿也没有社交的本领,但这也不一定人人都要有的。他甚至没有什么奇行怪癖,使他免于平凡庸俗之嫌。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一个人可以钦佩他的为人,却不愿意同他待在一起。他是一个毫不引人注意的人。他可能是一个令人起敬的社会成员,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一个恪尽职责的丈夫和父亲,但是在他身上你没有任何必要浪费时间。

如果他什么想法都没有,也许他一辈子就那样了,可是他想画画,想得发疯。“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日复一日地不能画画,不能做想做的事,一直闷到了四十岁。再等下去,他都能看到人生结尾: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头郁郁寡欢一辈子…如同《面纱》里的贾斯汀先生,要熬到夫人去世,才能远走高飞、追求自由。

他的想法让他夜不能寐,他无数次试探,无数次想要开口,但他无数次看透了身边的所有人,没有人理解他的想法,他们要他做老公,做父亲,做儿子,做经纪人,做老好人…就是不能做他自己。

叔本华说,要么庸俗,要么孤独。

高更《自画像》

他蓄谋已久,只待今朝,等老婆孩子度假之机,终于冲出牢笼,开启了自己的人生。

且不论艺术不艺术,理想不理想,你以为他容易吗?

他抛弃的是四十年的自己啊,是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是他曾经爱过的老婆孩子。最难放弃的是什么?是付出。在四十年的人生里,在十七年的家庭里,他付出了多少难以估量。而接下来,他要面对的是未知的恐惧,面对的是人性的难题,是放弃,是颠覆,是未卜的前程。他要思想斗争多久才能下决心,鼓多少勇气才能启动计划,犹豫多久才能开始行动。所以好不容易迈出这一步的他还有什么可在乎的呢?

没有人站他,没有人为他说一句话:他为什么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只是因为他想要画画。而他老婆宁愿他出轨。

你以为她觉得男人玩够了终究会回家那么简单吗?那为什么思特里都死了还没回家,她也仍然散播他出轨的谣言?这个聪明的女人一辈子都囚禁在20世纪初欧洲工业革命的繁荣带来的出轨成风的虚荣里。而一个丈夫出走去追求看不见摸不着的什么艺术什么画画,在像施特略夫这样遍地都有的画匠时代,这根本就是没出息、没面子的好吗?

和一个虚荣的女人生活一辈子是什么滋味,我想《面纱》的贾斯汀先生最有发言权。

但是,即使如此,读者也无法原谅一个成年人一言不合离家出走,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如果不是极端自私,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在思特里心里,自己永远比别人重要,理想永远比感情重要。

关于老好人施特略夫两口子

他来到巴黎,即使穷困潦倒,可是他自由,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即使生病,也想自由地死去。

他不想求助于人,他不在乎任何人的评价,他对所有人说话都没好气,他知道“好”只会让他拉近与别人的距离,拉近距离的下一步就是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好”是有代价的,有压力的。

这时偏偏出现了对所有人好的老好人施特略夫先生,非要拯救他,接他去家里疗养。

你见过个性强的猫被主人强撸的场景吗?猫天性自由,主人只想对它好,胳膊拧不过大腿,猫只好被强撸,但它怒目圆睁、骂骂咧咧。

思特里就这样骂骂咧咧地被拯救、被疗养。

施特略夫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看上去卑微懦弱、与世无争、与人为善,他没有底线地允许别人玩笑他,他甚至自己提供笑料给大家。他在自尊世界里居住在地下室,别人给他一点阳光,他就能灿烂。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尊。

他遇到被富家子弟抛弃的女孩勃朗什,摇身一变成为勃朗什的阳光,他被自己感动着,他拯救了勃朗什,他是勃朗什的恩人。在勃朗什那里,满足了他男人的自尊,他刷满存在感,刷满价值感。

而勃朗什呢?

她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自己无法爱上她的恩人,虽无可奈何但暂时安顿,她看人很准,她认得清自己,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第一次见到思特里她就知道自己春心已动,就像一个打算戒烟的人,她央求着老公不要把烟盒放到手边,不要把思特里接回家中,她太了解自己,知道自己会把持不住。

施特略夫这种人,怎么会放过当救世主的机会,他求勃朗什接受思特里来家里住,求思特里去他家疗养,求别人成全他,让他成为大善人。

你回头看施特略夫为什么那么想要成为大善人,他的自尊水平为什么低到尘埃里?

书中说他的妈妈是一个有洁癖的人。有洁癖的人,一种是恐惧细菌病毒和不整洁,一种是完美主义者,还有一种是控制型人格。

元代书画家倪云林是有名的洁癖,他要求两个佣人每天打扫卫生,要求家里一尘不染。让他最难受的是家里那棵梧桐树,他总觉得脏,觉得树上有灰,就让人天天泼水擦树。

后来树死了。

生活在洁癖家庭的人大多是不幸的,他们得到的爱是有条件的。是被要求干净的,是要符合规则的,是完美之后的。他们有可能被妈妈看作很脏,要每天清洗,他们可能因为怕脏而关在家里不肯出门,他们永远不会和小伙伴们在田野里跑,在泥巴里滚,他们渴望朋友,却不知道该怎么加入小伙伴的游戏,他们甚至不会交往。

施特略夫也不会,他在圈里仿佛是个笑话。

烟就放在手边,焉有不抽之理。勃朗什和思特里搞在了一起。

大善人做到底的施特略夫不断后退,把画室拱手让出,把老婆拱手让人。如果说画室是思特里强占,那么老婆是思特里强抢的吗?对于思特里来说,为了画画可以强占老实人的画室,但女人他不需要,他只是用来满足生理需求。所以,老婆勃朗什算是自己上赶着奉献的。

聪明的勃朗什又一次高估了自己。以前她以为爱情可以跨越阶层、战胜财富,但她被狠狠甩了出去。这一次她以为自己可以拯救自己,拯救自己于一潭死水的平静。她在平静里终日感恩到窒息,她本已经死了,以前那个不安分的、活泼可爱的女孩每天对着一个矮胖子报恩,她死于对生存的无奈和妥协。思特里克兰德的出现,让她活了过来,她开始有了各种情绪的起伏,吸引、厌恶、嫌弃、害怕、好奇、喜欢……她被一个不明生物深深吸引,而且有了跳出一潭死水的想法,恐惧而欣喜。

有着致命吸引力的往往真的是致命的。

得不到思特里的勃朗什最终自杀。

勃朗什死了三次,第一次心死于爱情的消亡和生活的鞭挞,第二次心死于伪善的窒息和一潭死水的生活,第三次死于照见自己的无能为力。

关于疯子

勃朗什死了,而读者最为愤怒的是,思特里毫无波澜,至少他表面上是毫无波澜的。

思特里意思是,她来,是她非要跟着我;她死,是她自己的选择。

这就是思特里的可恨之处,他的自私至极让他已经不像一个人了,他大概也厌恶自己的“人”身,他无法摆脱吃喝拉撒和x欲的人体本能。按照他的选择,最好能遇见一个和他一样只解决生理需求、别无他图的女人。他不爱勃朗什,也不会去干涉她的选择,也不会为她的死而负疚。他只有一个理由可以功过盖主,就是画画。

他是用灵魂去画画,已经不负人性。

《遥远的救世主》里丁元英也尊重了芮小丹的赴死之意,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同样觉得丁元英懂但不爱芮小丹。

我们为思特里的绝情和无情而愤怒,为他欺负老实人施特略夫而愤愤不平,为他毫不愧疚勃朗什的死而余怒未消。我们立足于自己的上帝视角,评判着书中发生的奇闻异事。

他与世无争、人畜无害,只因为与世俗格格不入,而被视为另类。他自私透顶,物化女性又是那么可恶。为什么恨他不起来,不是因为他是多么有才的画家,而是他至少并未去伤害别人,他坚守的是自己的边界,这牺牲了他的所有换来的阵地不容许任何人践踏。

只有知道了书的结尾,才会明白书的开头。

当我们看到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在失明后依然疯狂输出,画出滔天巨画且付之一炬后,我们才会明白这真的是一个疯狂的天才,我们从一开始就错怪他了。也当你看到爱塔是如何对待思特里,才会明白思特里当初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为什么要抛弃勃朗什。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天才到极致就是疯子。

所有人看到思特里克兰德会觉得疯狂甚至是疯癫,因为他太彻底地去伪,他太本真。

真正的艺术家就是纯粹而本真。

我们生活在一个假象的社会里,太多的假象包围蒙蔽着我们,让我们早就适应了假的社会,物竞天择,我们选择了虚假会更容易融合和生存。

他们身上的真,导致他们在我们中间一定是格格不入的。他们的行为至少也是出格,大多被世人看起来就是疯疯癫癫。但天才和疯子之间,到底是天才还是疯子,又有谁能当机立断呢?

究竟谁是人,谁不是人?

我们自以为正常的人,实际都是被教化了的,本真早以被束之高阁,我们对所有事情做出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合理、合规、合逻辑。

你没法用一个常人的标准去衡量一个疯子样的天才,你没法简单地评价他的对错,因为在思特里眼里连空气中的尘埃都是画上的一笔。同样的,你也没法用现代文明的眼光去看待书中的三个女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活在20世纪初的虚荣里,勃朗什在精神上早已苟延残喘,而土著女人爱塔则只会、也只能做贤妻良母的本能部分。

换个说法,她们都爱思特里克兰德,只是克兰德太太的爱充满虚荣,勃朗什的爱是为了自我,而只有爱塔的爱最为纯粹、最为包容、最为合适,能容得下一个疯狂的灵魂。

高更《你何时出嫁?》1892年

关于家园

毛姆对于思特里的原生家庭并没有过多的交代,思特里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为何不能安生?在正常的家庭生活中为什么不能安生?书里思特里克兰德追求的是纯粹的艺术,而思特里的原型——真实的高更追寻的莫过于是心灵家园,是真正的“家”。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19世纪末20世纪初,高更生活的年代,世界丰富多彩。工业革命带来了经济繁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绘画领域也人才辈出,莫奈、凡·高、毕加索、梵高……

真实的高更在这样繁华的时代里格格不入。

他从小在秘鲁长大,南太平洋的宽厚和南美洲的迷人才是他最熟悉、最亲切、最富安全感的家园。

他在那个蓬勃的时代举步维艰,是因为精神世界一直的思念和挂牵。现代文明越高级,他越惶恐,他离自己原始的、老土的家越远。除去自私、渣男的属性,他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个寻找家园、浮萍无根的小男孩。

借由追求画画的理想,小男孩终究返璞归真到天涯小岛。

孰是孰非?孰功孰过?历史湍湍洪流中,数不清的人物和他们的梦想,有的浮出水面,有的淹没其中。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即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环顾四周,我们连读一本书生发出的念头都要因事暂且搁放,连按下生活暂停键的勇气都没有,又何来愤怒他人、厌恶他人的情绪,是因为自己做不到吗?还是和自己的期待不相符?还是违背了常人之理?还是需要同渡洪流之人?

思特里是有才华的,是自私的,是幸运的,是有原型的,又是文学虚构的,我们不好评价,最好只是能借由思特里看清自己的情绪来由,不管是追求月亮还是六便士,去伪存真后,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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