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4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重新评估了加工肉类(培根、火腿、熏肉等)摄入的致癌性,一个包涵来自10个国家,22名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将“加工肉的的消费”列入1级致癌物中,也就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有致癌性”,但并不意味致癌能力的高低。
那除了“新晋选手”加工肉之外,还有哪些物质属于“1类致癌物“呢?
夏冰查询了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对致癌物分类名单,将“1类”致癌物名单翻译,并整理如下:
1类致癌物:
黄曲霉毒素
酒精饮料
铝制品
4-氨基联苯
乙醛(和酒精饮料相关)
酸雾
槟榔果
马兜铃酸
砷和无机砷的化合物
石棉(滑石粉)
苯并[a]比
槟榔烟草&无槟榔烟草
氯甲基醚
镉和镉化物
煤焦油沥青
焦炭产物
乙醇饮料中的酒精
甲醛(福尔马林)
幽门螺旋杆菌
乙型肝炎病毒、甲型肝炎病毒
HIV(人类缺陷免疫病毒)
人乳头瘤病毒
白血病病毒
电离辐射
钢铁铸造(职业暴露)
矿物油
中子辐射
镍化合物
N-亚硝基
肝吸虫(感染)
画家(职业暴露)
非那西汀(一种解热镇痛药)
中国式咸鱼
太阳辐射
烟尘(职业暴露)
吸烟
紫外辐射(包括UVA、UVB、UVC)
木屑
y-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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