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中的七兄弟各个也从面部扁平干瘪的小伙砸填充成了面部饱满的美少年,貌似还打了美白针。”因认为更美APP在其微信公众号中未经许可使用葫芦娃卡通形象,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将公众号主体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并索赔10万元。4月23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公众号推广医美 把几个卡通形象都整容了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影厂”)原名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是“葫芦娃”的著作权人。上海美影厂称,“葫芦娃”系国内外熟知的经典卡通形象,具有极高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以该卡通形象摄制的动画片《葫芦兄弟》电影亦在社会公众中广为流传,具有极高知名度及美誉度。
上海美影厂称,2017年6月5日,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美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更美APP”上发布了一篇名为“哆啦A梦做填充、葫芦娃爷爷去鱼尾纹,动漫人物都整容了你还怕啥呢”的文章。文中还使用了葫芦兄弟和爷爷的卡通形象,并在图片上方特意标明“《葫芦娃》中的七兄弟各个也从面部扁平干瘪的小伙砸填充成了面部饱满的美少年,貌似还打了美白针”“就连爷爷都去做了抗衰项目,虽然还有抬头纹,但眼角细纹不见啦,效果还不错哦”等文字。
上海美影厂认为,更美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其著作权,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其还发现更美公司多次使用蛇精、葫芦娃等图片,阅读量上万。上海美影厂请求法院判令更美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各类费用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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