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县召开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初审暨省级文明县城迎检工作推进会,这标志着范县吹响了向“国家园林县城”目标冲刺的号角!
绿 染 新 城
——范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汇报
范县是一个千年古县,西汉初(公元前206年)始置县,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
范县是一座现代新城,1997年从山东省莘县樱桃园镇境内搬迁而来,建成区面积6.5平方公里,人口6万人。
近年来,范县县委县政府持续开展“三城同创”活动,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称号,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验收。
2013年,范县县委县政府做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决策部署,开始了更高级别、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创建活动,全面巩固提升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创建期间,不断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持续增加城区绿化建设投入,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城市面貌持续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园林县城创建取得实质性成效。千年古县展新姿,创建增绿染新城。
综合管理
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县城管局作为全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优势,不断强化园林绿化管理职能。2012年成立范县园林绿化中心,由县城管局领导,负责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内设综合股、建设技术股和园林绿化大队,本专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1人,绿化工人200余名,形成了一支专业化园林绿化管理队伍。
县政府不断加大绿化投入,财政预算专门列项“城镇园林绿化维护资金”,按照养护管理概算定额标准,逐年增加养护资金,三年累计列支绿化养护资金2.1亿万元,切实保障了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和相关人员经费。
坚持“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聘请山东建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范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3年。
严格绿线管制,制定出台《范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通过《大河报》、《范县网》公布城市绿线。逐步完善了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制度,并得到严格落实,确保了城区绿化的整体效果,社会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95%。
绿地建设
经过几年的努力,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218.4公顷,绿地率达到33.6%,绿化覆盖率达到38.31%,人均公园面积9.26平方米,呈现出“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优美风景。
建设管控
制定并认真执行《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坚持建设临时占用绿地审批,教育引导居民爱绿护绿,严厉打击损坏城市绿化种植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没有发生毁绿事件。完成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保护工作,没有发生大规模移植大树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现象。
规范广场公园管理,文体广场、市民公园全部免费开放,对所有公共绿地实行精细化管理,各类设施维护及时,保持完好,安全运行。公园绿地应急避险标牌标识系统完善清晰。
贯彻节约型园林理念,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乔、灌、花、草有机组合。重视立体绿化,在多个单位、小区推广种植藤本月季,实施效果良好。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城乡的要求,规划建设了人民大道南延快速通道、金堤路东延高速连接线、范莘公路等3条绿道,为市民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提供了途径。
生态环境
完成生物物种普查,确定了植物种类的分布情况,在《绿地系统规划》中设置《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明确基调树种种植规划和实施措施,对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做出规定。
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法桐、白蜡、国槐等树种在行道树中得到普遍运用,千头菊、大花秋葵等宿根花卉种植面积逐年扩大,丰富了地被植物品种。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74。
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区燃煤污染、建筑扬尘、烧烤烟尘等治理力度,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指数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连续三年空气质量优良率85%以上。
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地下管网、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到位,运行顺畅安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正在建设施工,建成后与公安系统信息相连接,城市管理将更加精细有效。
城区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检验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综合合格率100%。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清运,统一由范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统一收集,集中输往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没有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
城区道路总长46.5公里,路网密度7.15,道路路况良好,道路面积率13.6%。所有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均铺设有盲道,并且连续顺畅,公园、医院、行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良好,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了便利。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园林创建任重道远。在省、市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园林创建工作提升到新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范县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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