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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三章

文丨林 混

心 疯

参加工作不久,我就认识了永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俩仍然胡吹海侃,酒不离口,拳不离手。想想从认识到现在,我总觉得永东的酒量没有我好。每喝一次,到最后,他都是醉意十足,说起话来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再细想下去,永东和我划拳,以至后来出现了揺骰子,他似乎从来就没有赢过我。没有赢过,肯定就会喝高。多年前,或者更早,人们喝酒时兴划拳。划起拳来,扯开嗓门吆五喝六,酣畅淋漓,边喝边挥发,酒量也大了,能喝三两就变成了五两。赢了之后,手舞足蹈,得意非常。同时不忘监杯:喝净,滴一点罚三杯!后来不划拳了,开始流行摇骰子喝酒。永东就更不是我的对手。这种玩法,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往往胆大的赢了胆小的,敢吹的胡吹的赢了老实本分的。比如我没有什么,我就吹什么。永东这时就上当了,也跟着我往上吹,揭开盖子才知我没有这个点数。永东变得机灵了,下一把以为我在胡吹,揭开盖子,不想却是有这个点数的。几个回合下来,永东输得一塌糊涂。

一天,我和永东相聚。看见永东脸上有几道伤痕,好像是被人抓的。我问这脸怎么开花了。永东转过头,说是昨天喝多了,回家时不小心被树梢挂着了。我说这树梢还是长眼睛的,专门挂你的脸,怎么不挂我的脸?永东一看隐瞒不过,给我道出了实情:娃娃要上幼儿园了,媳妇想叫上个公办的,花钱少一点,找了几个人,弄不进去。媳妇就骂,说我一天回来说今儿和这个局长喝,明天和那个县长喝,娃娃要上学,连个学校都找不进去,你那些爷朝哪里去了?媳妇骂着骂着,有些上气,有些愤怒,突然发起攻击,朝脸上抓了几把,就成了这个样子。永东西一句东一句给我诉说,前言不搭后语,好像已经溃不成军了。

我听了先是笑,笑着笑着,觉得有些悲凉。我怎么能取笑一个常在一起喝酒的朋友。

娃娃念书是个大事情。每个家长都想让孩子上个好一点的学校,可教育资源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人。

我以前读书的村小学,学校五个年级,有五百多名学生。每到放学,乡间的路上就出现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威武雄壮。现在,学校只剩下一年级和二年级,九个学生九个老师,三年级只能去十几华里外的镇上小学。更多的孩子转到县城去读书了。不管是镇上还是县城,孩子还小,需要家长去陪读。对有的人而言,要想去给孩子陪读,是有困难的。永东在外面工作,孩子读书尚且如此作难,何况那些大字不识没有什么门路的农民。

酒友也是友,我得给永东想办法。我把我认识的人想了一遍,看给永东能否把这个事情办成。但这是给永东办,不是给我自己。我还没有成长到给人办事的份上,给别人说这事情有些张不开口。

这事搁置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别人的娃娃都进校了。永东的娃娃还在家中,那种心急如焚我是完全理解的。

我硬着头皮给一个人发了消息,请她帮忙。很快,她回了消息,说帮我问问别人。

我有些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永东的心也悬了起来。

第二天,她打来电话,说已经办好了,让去报名。

没想到这么顺利!永东也有些不敢相信,这么大的个愁事儿,一下子给解决了。千斤重担终于从永东身上卸下。

我给永东说,这下你媳妇再不会骂你和你那些爷喝酒了吧,喝酒的人还是有用处的。永东把胸脯拍得啪啪响,这不会了,不会了,以后喝酒,我随叫随到。

再次见到永东,他一瘸一拐向我走来。我知道永东又一次受伤了。原来是前天喝了酒,睡到半夜,永东稀里糊涂地爬起来,紧张地说:这又给老林输了啊!这又给老林输了啊!把媳妇吵了醒来,媳妇一看永东醉了,没有计较,疾言厉色地喊了一声:把啥输了啊?把啥输了啊?这一声喊,让永东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这事情就算过去了。可昨天晚上是没有喝酒的,睡梦中,永东有些悲伤地呻唤:这怎么又给老林输了啊!这怎么又给老林输了啊!永东的梦话,吵醒了媳妇。媳妇有些来气,把还在睡梦中的永东踹了两脚,从床上滚了下去。

我“啊”了一声,这喝酒怎么会把永东输成个心疯,看来以后要和永东少喝为上。

看着永东行走的姿势,有些蹒跚,不由让我心生悲戚。喝酒这事儿,没有赢骡子赢马,怎么能这么计较在心。

我这么替永东着想,其实是想到了自己。我的一个朋友给我说:落叶翩翩,残存在枝头的叶子越来越少,不久会落光的。

这是人生中自然而然的一个减法过程。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容颜,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以后和永东就不喝酒了吧。

信有天使降临

有时候,一个人坐下来默想,觉得好多人一辈子,都是波澜不惊、按部就班生活,没有多少亮色可言。对于这样的人生,是没有什么可以书写的,即便有点不忍心生命的黯然流逝,记录下来都是一些鸡零狗碎,没有意义。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读书、工作,一晃二十多年过去。回头一望,兀自心惊,怎么一下子就人到中年了。不由有些悲哀,这半生能够让我值得记忆和炫耀的事情是少之又少。就像家族中有人提出要写家谱,我在暗夜中自言自语,写什么啊,我的父母务农,我的爷爷奶奶务农,我的太爷太太务农,还要往上追溯,我就不知道了,极有可能是给地主拉长工的,这到底有什么可谱而言?

我有些不甘心。先人的事情我不知道,我自己难道没有什么书写的吗?我这苍白无力的半生,即便想也要想出一点可以书写的事情。

我想起了我念中学时的一件事。班里一个同学喜欢上了一个女生。那个时候,不像现在直接去表白,那是要写情书的,可偏偏这个同学不会写,他找上我,要我替他捉刀。

一个不会写情书的人,好比是燃烧的火把,熊熊火光照亮着自己。然而那只是在荒原里独自燃烧,别人看不见,这是很悲情的。当我知晓他的秘密后,吃了一惊,他喜欢的那个女生小吴,也是我心中暗恋的。她的学习成绩比我好多了,尤其是英语,每次考试都是第一,而我的英语,说来惭愧,我只会做选择题,ABCD四个答案,完全是蒙的。

英语不会,但我会写情书。面对这个同学殷切的目光,我嘀咕了一下,迅速做出决定。写吧,写封情书算什么,况且这个同学答应给我买一个油饼。

那个时候,只有过年时才能吃上这么稀罕的东西,这对我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我替同学写情书,权当是我在给小吴写情书。我的心意,一笔一画,点点滴滴,落在了纸上。我到现在都能记起其中的一句:“我真想砸碎我们之间的距离,为你抚去发梢上的雨滴。”

这就是我的初恋。我也是那荒原上一只独自燃烧的火把,小吴根本不知道。我和小吴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对她的暗恋注定得不到回报。

我年少时笨拙的、不为人知的追求无疾而终,无声无息流逝在岁月里,慢慢没有多少痕迹了。

多年以后,我经过她生活的村庄,想起了她。其实,之前我也想起过她,想在同学之间打听她的情况,但是羞于人言。即便打听到,这都是三十年前的往事了。

走走停停,我思怵着,也许会碰见她:说不定她回来看望父母。离开村口时,回头望望,这都多少年了,当我真的见到她的时候,她是否还能认得一脸沧桑的我?

我以为我在做梦,我想象小吴的样子。

其实我早已经忘记。

流 水

我曾经写过一首叫《流水》的诗,那是有缘由的:“流水有流水的梦想/流水流向了远方//流水把自己带走/流水一路把自己擦得更亮//流水没有回头/流水根本不会回头//我凝望着流水/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无依”。

现在我是忘记了她的名字了,姑且称她为王大夫吧。

我刚参加工作的单位,是高台乡政府。乡政府没有一个女干部,清一色的男同志。高台这地方天高地远,周围全是大山,“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站在山峁上悠长苍凉地喊一声:呕——大山悠长苍凉地回答我几声:呕——呕——呕——大山的回声愈来愈小、愈来愈远……刚从学校毕业分配到这里的年轻人,找对象是个大问题。女孩子都很现实,你的诗和远方,她们才不买账呢。老实说,我那时候还真只有诗和远方,别的事情我是没有放在心上的。

那时单位管理比较宽松,请假下山,给领导的理由就是找对象。领导听说去找对象,十有八次都会批准,走时还笑笑地嘱咐:一定要拿下啊,这是组织的关怀,也是组织交给你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我那时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想着能把天戳个窟窿。

几年过去了,我在高台稳稳坐着。有那么一天,我突然想起一个人。该下山啦,我对自己说。那时候,高台乡只通一趟班车。错过这一趟班车,只有靠两条腿。我那天想起这个人时,班车刚好过去了,要是在平时,我就不下山了。可那天不行,我非得下山,我一定要见那个人。我带着干粮和水上了路。干粮吃完水喝光,往前往后看,都是起伏的群山,卧牛样的光秃山峦,绵延不绝地环绕着我。

走山路,没有水是不行的。山风吹来,嘴唇裂开了口子。看见两头驴撒欢从一条斜坡上往沟里冲,我眼前一亮,跟着驴子跑下去,果然有一眼泉。两头驴正埋头喝泉里的水。我快步上前,两头驴子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我渴急了,趴下身子,脑袋扎在驴脑袋旁边,喝罢我才想起自己有盛水的杯子。我是完全可以从容一点的。

终于走到了另一个乡政府所在地,这个地方是能坐上车的。几经辗转,千辛万苦走出山头。我急匆匆要去见的人,是我的一个女同学,她在黑城小学教书,条件比我好过一百倍,她是能骑自行车去学校的。天擦黑时,我见到了她。我累得话都说不出来,剩下一点力气,结结巴巴向她作了表白。她说,你调到城里的话,可以考虑。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我张了张口,说不出话来。我想了想,我实在是找不出一个能给我帮这种大忙的人。我沮丧的脸,可能是猪肝色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便拖着疲倦的身体快速离去。

此后就很少下山了。在单位一呆就是一个月,呆一天补助八角钱。不敢小看这八角钱,我那时一月工资一百二十六块,一个月全勤,就要多拿二十四块。我很少下山还有一个原因,先我而来的老杨介绍我认识了卫生院的王大夫。高台这地方工作的女性少,那个王大夫就成了香饽饽,人见人爱,乡政府的年轻人有事没事都往卫生院跑。

有一天,我听说王大夫的儿子被人刺死了。说是她儿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第一天,晚上和同事喝酒庆贺便出事了。

听到这消息很是吃惊,倒不是王大夫儿子的死亡,而是她居然有儿子,并且儿子已经参加工作。我真是有眼无珠。粗略算下来,王大夫要比我大十多岁,我怎么就一点就没有看出来呢?不光我,乡政府的年轻人都没有看出来。仔细想来,真是可笑之至。思她念她,却收获了如此一个尴尬的结局。

有天,我在高台那条从南一眼看到北的街道上碰到了王大夫。她似乎矮了许多,也老了许多,跟之前风姿绰约的她判若两人。才多少天,就把一个人改变成这样?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渐渐地,我不想王大夫了,但她的消息总会传入我的耳朵。儿子死后,王大夫就离了婚,后来王大夫又结了婚……这些消息在我心里已掀不起波澜。时间长了,如果没有人提起王大夫这个人,我的记忆中是没有她的影子的。

今天下午,我和老杨从一个小区往出走,迎面碰上了一个老太婆,老杨对我说,这个人你认识吗?我说不认识。老杨说这是高台的王大夫。我目瞪口呆!如果我和她走在一起,别人可能会把她看成我的老娘。

催人老去的不光是时间,似乎还有一种叫命的东西。就像多年以后,我去黑城,又一次见到了我的那个女同学,我们尽管说了一会儿话,但总觉得,双方之间隔了一层什么,厚厚的,穿不透。

她说,我这一辈子就在黑城子了。

看着苍老的她,我不知说什么好。转过头去,看到了天空中的一只鸟儿,越飞越远,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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