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H enry Fonda 饰)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点”,耐心地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也在冲突和较量……
导演频繁使用中远景和中近景镜头的前景和后景的对比以及与特写镜头的互切,更重要的是配合着台词和演员们的超高演技把陪审团的12个人物的十二种性格塑造得栩栩如生,令人印象深刻。更重要的是电影本身的质量实在是高到叹为观止,不仅拍摄手法出众,更是传达了关于人性,道德,法制,民主,合理怀疑等理念,看完后内心被深深地震撼到了,引人深思。
亨利·方达,那种根植于人性当中的怀疑精神其实比法律和道德更有说服力。看这十二个人的态度——完全不同的性情和经历——能在最后全都扭转过来,情节的调度固然精彩,但那只是技术性的,人性深处的较真才是关键。
较真,我想在这里应该指对于真理(真实)的义无反顾的诉求。因为我相信这十二个性格迥异的怒汉中没有纯粹的坏人,道德这个东西在此时很不靠谱,因为它引起的情绪反应只能将那个少年置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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