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构形原则是:依类象形,形声相益。
汉字的具体构字方法是“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转注。
其中“假借”与“转注”是后起的二法,它们本身并不产生新字形,而实际构造字形的是前四“书”。
下面,介绍一下“形声”。
(1)结构简单,由表意的形符与表音的声符两部分构成;
(2)功能拓展,既表意,又表音。
根据声符的功能不同,形声字又可分为三类:
(1)纯形声字。表示同一属类中的不同个体。如:河、芝、松、帷、铜、鲤。
(2)形声兼会意字。声符与字义有一定的关联。涉及声符的设计与选择。如:江、沐、浴、淋、浇。
(3)会意兼形声字。声符的音、意,是构成的新字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如:纹、字、化、体(ㄅㄣˋ bèn)、笨(竹根)、理、仁、義(义)、新。
由于形声字兼有表音功能,因而大大提高了汉字对语言及习字要求的适应能力,所以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形声字的比重越来越大以至取得绝对主体的地位。甲骨文因为解读出的数量有限,不宜统计,但在小篆中已达到87%,至宋代楷书,则达到90%以上(宋代以后基本无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语音的演变,至今声部的表音作用多数己丧失,“秀才认字读半边”如果说在造字时是正确的,后代就不灵了,会造成很多误读。据统计,目前形声字与其声部读音完全相同的只占四分之一,一半以上已完全不合,其余则是在声、韵、调三项中只有一项或两项相合了。
还有些形声字因古今字体的演变和省声的结果,已看不出声部了,如:春,本从艹、日、屯,屯亦声;布,本从巾,父声,父亦表衣物之主之意;贼(用强力破坏法则),从戈,从则(划分、设定等级、法则),则亦声。
还有些声部,因今天不再单用,一般人已认不得,自然无从推断字音,如“托、掇、捐、榻、揾、摘”的偏旁“乇(ㄓㄜˊ zhé,托地而生的幼芽)、叕(ㄓㄨㄛˊ zhuó,依次结连,连缀)、肙(ㄩㄢ yuān,孑孓一类幼虫)、??(ㄊㄚˋ tà,鸟欲飞而展翅低伏)、昷(ㄨㄣwēn,与囚食饮,表宽厚和顺以待)、啇(ㄉㄧˋdì,“啻”作部首时的省文,表示高声鸣叫)等。
就形部看,由于历代形讹的积累以及省形,有些已不能从形体显示出其代表的属性了,如:爵、华(華)、笑、童、重、量、癸等;再比如现在的“月”旁,实际分别代表了“月”、“肉”、“舟”三个字。
(刘冰清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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