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快讯!上海7月1日起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市人社局今天发布,本市将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详见↓


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自2021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19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330元/月。

二、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本市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伤残津贴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6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292元/月,致残二级7737元/月,致残三级7268元/月,致残四级6804元/月。

生活护理费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7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0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28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16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136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102元/月。

抚恤金

202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资料:市人社局

编辑:林欣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2015年度北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等保障待遇
上海5大民生保障标准4月1日起调高 最低工资2020元/月
上海4月1日起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定了!7月1日起,这些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了!
2018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啦!
我省连续十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