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巍)腾讯注册QQ商标成功后,奇瑞汽车前来阻挠,并表示该公司注册QQ商标在先,要求商评委撤销腾讯公司的商标注册。商评委裁定撤销腾讯QQ后,被腾讯公司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2005年5月19日,原告腾讯公司在第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QQ”商标, 2008年3月7日获准注册。
2009年11月26日,本案第三人奇瑞公司以上述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中关于复制模仿驰名商标、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等规定为由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腾讯QQ商标的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腾讯QQ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情形,据此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腾讯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商评委作出的争议裁决存在明显错误和漏审情形,争议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争议商标的注册应予维持。
商评委答辩称,请求法院维持被诉裁定,商评委不存在腾讯公司所说的漏审的情形。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表示,第三人于2003年开始申请并使用QQ商标,早于腾讯商标申请时间;腾讯商标申请在第三人的QQ商标具有知名度后申请注册 ,腾讯申请商标时,第三人QQ车销量已成为同类车型销售冠军;腾讯注册QQ商标具有不正当性。
奇瑞请求法庭维持商评委的裁定。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