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之一】
1.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哪种情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3.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时效是多久?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否给与处罚?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与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至酒醒。
编辑、校对 | 程雨璇
审核 | 张加宁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