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HR工作中做得最多的除了招聘,相信接着就是劳动关系的处理了,这一点在我们的HR369论坛的版块热门程度也可以反映一二。随着国家普法的力度加大,员工对于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加强,企业中出现员工维权的事件也越来越多,我们除了完善之前的招聘入职流程之外,离职的流程完善也需要提到日程中来。
人力资源的各项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各种混乱现象,建立规范的流程,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减少工作中的不必要损耗,保障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在工作中,办理过员工调动的HR伙伴可能就很有体会,工资怎么发啊,谁签字啊,等等,很乱,如果有好的流程和制度就解决问题了。有时,一个HR的能力就体现在制定制度上,制定流程上,而不是体现在如何去解决某一个具体矛盾上。同样的,一个称职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一个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者,会制定流程,会制定制度,事半功倍。
一般的离职流程会包括如下几方面:离职发生、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薪酬结算、手续存档。
流程第一步中,应该以制度方式进行明确:员工自愿或非自愿离职都必须填写离职申请,并全面交接相关工作;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领导提出辞职请求。
部门领导收到员工的离职申请后,须与辞职员工沟通,签署意见并发送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回收员工对于企业的建议。
批准人同意离职后,离职员工办好交接工作和移交手续。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离职手续存档包括:离职登记表(包括申请,工作交接明细)、解除劳动关系确认书、交回原劳动合同及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手续。
离职员工的离职手续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的相关手续并入其员工档案,保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