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农产品发票常见问题汇集

  小规模纳税人开出的农副产品普通发票在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农副产品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可以抵扣,根据财税[2002]10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依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我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我合作社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向市区各大超市供应自产农产品,各超市向我们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税务局不允许我们使用专用发票,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因此,你单位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对所提问题,有两个解决途径:

  第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各超市可以凭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因此,合作社也可以放弃免税,以取得专用发票的使用权。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不需要认证。

  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若供货方能开具发票,那是不是普通发票?若是农民个人不能提供发票,如何获取发票?应该获取什么样的发票?企业对购入的免税农产品进行初级加工,不改变农产品的属性,那么对外销售时,税率是否为13%?

  农民个人不能提供发票,收购单位可到国税申领农产品收购票,可抵13%的增值税

  对外销售时,税率是13%。收购也是13%。即征13%抵13%。比如100元货款,有11.50的税。但收购100元,可抵13元的税,如果没有差价,国家还倒贴税1.50元。

  一般购入免税农产品是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免税项目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普通发票。

  公司收到了一家外省农业企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该企业此类农产品在当地属于免税,该企业只能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该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直接按照开票额的13%进行抵扣,另外怎么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十九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农业企业如何征税?

  一般纳税人农业企业的税收是如何征? 收采购无发票如何进行抵扣?

  第一个问题:首先,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其次,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 [1995]052号)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 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 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 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 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 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 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 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第三,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业产品应开具收购发票或取得普 通发票,按规定税率计算抵扣.在2002年1月1日前,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额,按照买价10%的扣除率计算。自2002年1月1日起,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财税[2002]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具体请向主管国税 机关咨询。 4、农业生产者销售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可以代开普通发票。 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农业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属于免税项目, 按照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及 《发票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不仅可以不缴税,而且可以无偿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代开发票。在此,特别提醒 农民:无论是否免税,商品经营活动,销售方都应按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 制章的普通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 条条款的规定,经营者以自己印制的结算单、销售凭证等代替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对此行 为,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回答人的补充:1、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农产品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2、政策依据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94] 财税字02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 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 【国 税发[1994]122号】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 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财税[2002]1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字[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该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能否抵扣? 根据国税函[2005]780号《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那么购买方取得的另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两个途径:1、农产品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免税农产品时,凭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3%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2、根据财税[2002]105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国税发[1994]12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进一步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各地反映,—些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此外,财税[2002]12号文《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也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也就是说,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到财税[2002]12号文,所有有关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文件,并没说销售农产品的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时,作为购买方的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进项税,那么销售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是农业生产者时,凭其开具的普通发票,购买方也应能抵扣进项税额了。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财税[2002]12号文之后出台的另一个文件——财税[2002]105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又为什么单单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呢?此前的财税[1994]26号《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也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仔细分析以上文件,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对方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这里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限于“农业生产者”,其开具的普通发票都可以抵扣;而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则该一般纳税人必须是农业生产者,其开具的普通发票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中,仍然没有说明白里面的“普通发票”是指哪种?因为在这个问题中,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如果是自己生产的免税农产品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只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对方取得的增普票就不可以计算抵扣?

  另外,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对外销售提供的普通发票,如商业销售发票,工业销售发票就不能用来计算抵扣税了吗?

  普通发票分为广义普通发票的还狭义普通发票的。

  广义是指所有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所有普通发票。

  狭义是指普通工商维修发票。

  还有一种普通发票就是你想要得到的---全称叫农产品销售发票。

  这种发票要农业生产者到税务机关领用。然后给你开具,你才能抵扣。

  而你现在取得的可能是普通商业销售发票,这种发票你是不能抵扣的。

  如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普通发票发票联复印件抵扣?国家规定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可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按收购价的13%抵扣进项.后来国家又扩大了范围?将从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说不是直接从农民手中购进的农产品也可抵扣?由于小规模在销售时只能用普通发票并且没有抵扣联?所以规定可用小规模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当抵扣联用。

  按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普通发票或收购凭证)计算。 因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因此凭普通发票发票联复印件抵扣。

  农产品进超市,超市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是没有税的,我这边的情况是我公司自己的养的鸡产的鸡蛋现在包装后要进超市销售超市的采购说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才OK!请问这个事怎么协调呢?

  公司自己的养的鸡产的鸡蛋简单包装后销售是免税的,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你公司可以向国税局申购普通发票。超市按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3%抵扣进项增值税(这是税法规定)超市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超市从农贸公司购买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上述规定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的,今购买一张地图30元,卖方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13%的税率,可以抵扣吗?则一起付给卖方34元。请问我怎么做会计分录?在此先谢谢各位前辈了!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用于免税项目的支出不可抵扣(就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你的应该全额入成本费用(例如 借 管理费用34.00 贷现金34.00)

  追问:非常感谢,可是用于免税项目的支出不可抵扣(就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有点不明白,可以举例吗?

  回答:也就是说你经营的业务是免税农产品,取得任何的发票也是不可抵扣增值税的。还有小规模纳税人也是不可抵扣增值税的。

  购买桂花树苖税务开票要交税吗?

  看你的树苗来源,要是自己种的可以免税,但是买回来再卖就要交3%增值税了

  追问:如果是自己种的,不管树苗多大,到税务开票都不需要交税吗?可是我们这里税务说要交税,怎么办?

  回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你只要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就可以要求税局免税或者向税务索要《自产自销证明》格式。

  购进农产品代开的普通发票可否抵税? 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购棉花时,部分业务员反映从当地种植棉花的农民手中购买的,因无法开具收购发票,只好叫当地农民去国税所代开普通发票。我公司能否依据票面金额计提13%税金抵扣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你公司取得代开的品名为“棉花”的普通发票,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可以按购进价的13%抵扣进项税。

  小规模企业销售初级农品,财务上如何操作,买进农产品,无发票,销售时开票,按多少税率缴税?1、贵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不是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则按3%征收增值税;若是销售自产的则属于免税;2、购进环节,若是向公司采购的则应取得发票;若是直接向农民采购的应由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农产品收购凭证”。

  农业账务成本收据怎么处理?我公司是自产自销(蔬菜、水果)农业科技公司,像肥料、种子、防虫害药这些成本都只有收据,没有正规的发票,这是农业比较普遍的问题,怎么做帐呢,能把这些收据做进去吗?做进去年报的时候缴税会被剔除来吗?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成本没有取得发票,但若是享受的免税优惠,则不影响企业的税负。

  向初级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填写可抵扣联收购发票上的增值税率应是多少?我公司现准备向初级农业生产者收购蔬菜,水果等,需由我公司开具可抵扣联的收购发票,请问,向初级农业生产者收购的蔬菜,水果,收购发票上的增值税率应该为多少?是13%还是17%?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

  我们在税务审查时,发现企业有从外省农户手里收购的原料,这能否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如果不能应该开什么发票可以抵扣?目前购买农产品的抵扣规定包括: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我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企业,收到茶农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请问,这种发票作为农产品发票的抵扣时间是否有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税法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海关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设定了抵扣期限。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没有规定具体的抵扣时限。请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处理相关抵扣事宜。

  从事农业产品收购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领用收购发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函[2005]209号)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可按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深圳市收购发票》(可抵扣型)(以下简称收购发票)。在领购收购发票时,必须在收购发票的发票联和存根联加盖收购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开票人专章后,才能带回使用。

  二、纳税人不得携带收购发票跨县(市)填开。

  三、企业购进大宗农业产品(标准由主管税务机关自定),应在收购企业购进入库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报验申请,经税企双方查验货物,并经双方经办人员在《农业产品查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购进农业产品的依据。

  园林企业租用农民个人土地种苗子,租金没得发票能入账吗?我公司租用农民自己的土地种苗子(花),农民不给租金发票,老板让我自己做个表格填数据入账,请问能行吗?还是让农民或者企业到地税局开发票呢?如果到税局开租赁发票要租赁合同吗?谢谢。请问,公司临时用工要开劳务费发票吗?劳务费发票是在地税局开吗?1、租用农民的土地,应该取得发票(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或者找村委会协调,由村委会出具收据。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申请表需要填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贵公司的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2、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也属于企业职工,由企业发放工资,不需要开具劳务发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下月抵扣行吗?目前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期限尚无180天的限制,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第二条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二)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销售自产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购买方是否可以用于进项抵扣
税局通知:免税苗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要具备6个条件?
公司从外地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一问一答:农产品进项抵扣及加计扣除
免税的农产品如何计算抵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免税及抵扣等问题探讨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