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税法上的规定具体怎么理解?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具体怎么理解吖?到底是按哪个比例算吖?谁能举个简单又容易看得懂的例子吖??
还有业务招待费用,是不是无论在销售部门还是在管理部门发生的,都是记入管理费用的
这是新的《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意思是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入账金额的60%,而且不超过收入的0.5%,例如收入1000万,则最多可以扣除5万,如果账面记载的招待费是10万,可以扣除数10*60%=6万,大于5万,所以只能扣除5万;如果账面记载招待费是5万,可以扣除数5*60%=3万,小于5万,只能扣除3万。
业务招待费根据不同的收益部门分别记入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或者
管理费用,如果业务不大,金额较小,也可以直接记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