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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新诗

近年来,关于新诗(或者中文语境中现代诗、自由诗)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各种奇葩总是时不时引人侧目:什么羊羔体,梨花体,乃至今年初遭遇网暴的贾某体之类,不断突破人们的既有认知。

      那么新诗为什么会弄出如此大的动静呢?

      这应该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笔者以为,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新诗,是因为我们有连绵未绝的诗教传统,从先秦的诗经楚骚、汉魏六朝的古风乐府,到唐诗宋词的格律体,乃至明清,诗是中华民族刻进血液里的文化传承。

       人们特别关注诗歌大概基于一个潜在的伟大愿望——我们是否能象盛唐一样拥有和自己时代相匹配的诗或者有“新的诗”能够与唐诗宋词相抗衡?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实际应该首先弄清楚新诗是什么,它是如何从远古的传承中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中国诗歌从诗经的四言体经过三千多年的演变发展,从五言,七言总体处于一个增字的常态,直到唐宋形成完备的格律体,它本质上是一个不断提升的过程。也就是说,诗的格律体并不是一个只要会说话就能轻松驾驭的文学体裁,换言之中国诗歌发展是不断由下里巴人到阳春白雪的迈进,即不断贵族化的过程。

       过去的读书人,要熟练掌握格律诗词,至少需要跨几个汉语言学习门槛,首先是识字,其次会作文,然后掌握汉字平仄,诗词格律规则,最后还应有丰厚的阅历和学养,也就是说,如果格律诗是一门技术活,学到灵活应用,其难度不亚于去掌握一工程技术,即便这样,能写出艺术境界也很不容易,可能还是需要天赋的!

       基于上述的进阶难度,可想而知,在古代能够“作诗”的读书人是少之又少!而读书人,或者识字人,在古代本来也在人口中占比不高。象天水已故乡贤陕西师大教授霍松林曾自述自己父亲求学经历那样,过去一个家庭至少要有十几个成员从事农业,纺织等生产活动才能供得起一个读书人。所以,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诗其实是非常贵族化的文化标签,它的受众非常窄小,甚至可以说,今天人们琅琅上口优美的古代诗句,其实和那时候的普罗大众多半是很隔膜的,虽然几个盛世可能有过“凡有井水饮处,都有歌柳词”的情况。

       但是,一百年前,情况变了,辛亥革命的先贤,五四运动的主将们发现中国老大不前的根源就是汉语言文字实在是太难以学习和普及了,诘聱的古文老百姓听不懂,当然就唤不起广大民众对革命的响应。于是他们中有的激进地提出废除汉语方块字的主张,提倡语言文字拉丁字母化!当然这只是书生的议论而已,毕竟这是做不到的!于是他们退而求其次,提倡白话,即书面语应用上废除难懂的古文,鲁迅先生就是第一个写了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而走红的。但是这个日记还是有一个古文的开头,他设计的日记是一个疯子的日记,所以是些昏话——白话,这样,在都用古文书写的情况下对这几段非古文就无可厚非了!

       实际上中国古文(文言文)是书写材料(竹简、布帛、纸张)稀缺的必然结果,而且它以言(书面语)文(口语)分离的形式,确保了中华文化的绵延不衰和万世一系。一百年前,虽然相比西方,中国经济还很落后,但纸张的制造已经很不是什么问题,报纸已经大量印刷,显然即便是白话文篇幅广大,也已不是问题,而让老百姓看懂才是问题。所以急于唤醒民众的革命先贤不遗余力提倡白话文,就是基于当时中国民众识字率或文化程度极端低下的现实情况的。

      既然日常写作使用白话,诗歌写作也用白话就是新文化运动的应有之义。既然传统的格律诗是非常贵族的,那么彻底打破它,已经不光是诗歌形式需要摒弃——而是上升为革命的一部分了!

      所以胡适之们按照白话和让劳工大众都能够理解明白的目标,首先尝试写“新诗”。所谓新,首先就是丢弃旧形式,丢弃整齐的格律,丢弃严格的用韵,这些“尝试”的新诗,据胡适自己说是带着裹脚布腥味的。

      现在想来,丢弃传统,才刚学着写白话文的先贤们,在没有任何可借鉴的情况下要想创造一种和积淀了几千多年的传统相比肩的诗体,实在还是很有开拓气和英雄气的,那么如何创新呢?

       就直接创造而言,没有形式,意味着没有圭度,而要有诗味则至少还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学习白话体民歌,一是借用“译体”。从文字的通俗性而言,民歌的语言完全可以借鉴,就形式而言,那些“硬译”而来的西方诗篇形式连同思想都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部分!于是效仿所谓“十四行诗”,“商籁体”等等自然成为一种时髦。

     这大约就是新诗的来由,即便如此,一些文人还是觉得不能丢弃诗的节奏感或音乐性。所以,闻一多的自由体新格律诗也是一种尝试,徐志摩,戴望舒的韵律分章的自由体仍然充满传统诗歌的美学特质。实际上“五四”以来的多数所谓新文化运动干将都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功底,虽然他们以写新诗著称的,但他们传统的格律诗词一样毫不逊色!在他们那里,深刻表现着继承和创新的全部要素!

      梳理近一百年来的新诗的演变,就会发现新诗发展的本质就是一个去传统的过程,是彻底丢掉“形式的”的过程:去定式,去齐言,去格律,去用韵,结果就是丢弃“传统的诗美”,丢掉“诗的大众共约”,变成“纯属我”的文字组合。和传承数千年的格律体相比,与其说新诗是打碎了重新开始,倒不如说是一种文明的退化,就象人类的进化,当衣服的华贵和制度愈加完善,一些崇尚自由的人就积极主张自然主义和裸体主义,以为那样才是真正的人性!

现在主流刊物上的“新诗”往往是几个人自我理解的语言混搭,在一个窄小的圈子里的相互激励,没有固定的文字组合形式,没有“共约”美学阐释,所以只能是自我表现和自我的陶醉,写诗者和编辑们一起沉醉在远离大众的文字组合中,以为充满个性的混搭语言、错位的形式和含混的意象就是新诗的全部,然后以为自己就是世界的全部!而那些语言浅显,充满口号和只有普通逻辑的新诗又被前者们鄙夷。于是就有了今天让人眼花缭乱的“新诗”分野,各自形成圈子,各自以为占据着制高点。

        传统的诗歌欣赏,是对文字形式固化的后意韵美学体验。如同样的八仙桌不同的人可以创造出具有自己个性的风格,同样的梅派京剧,不同的人唱出来也是各有韵味的。

而新诗的欣赏就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尺,像评价大衣哥演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我们是有蒋大为的原声做参考。而一个演唱比赛中如果各唱各的,你就只能评价他们的舞台姿势和基本功了,  

所以对新诗评论就只能仁智各见了!

传统诗歌实际是礼乐教化的一部分,包括五四先贤急于去传统推出新自由体诗歌也是基于“文以载道”——把诗歌看成社会动员的有效力量的,显然自由体新诗因为使用白话比传统格律体要容易理解得多。就传统理解来说,古人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就是表达自我的情志的方式和载体,就是吐露想法,如此简单!

而诗能够成为名篇,除了固然需要艺术境界,最主要的是要有大众的阅读共鸣,实际上就是能用你的诗句表达我的情志!这样,诗的社会功能就是实现了,“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如果从社会影响力看新诗的社会功效,看看有的新诗引起的网上喧哗,新诗好像还是有“娱乐教化”功能的,但主要是“这样的内容,这样的方式”引发大众的戏谑和狂欢,并不是诗起到了引人崇美向善的传统“载道”指向!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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