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不是一体的,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农民只是具有宅基地使用权,现在国内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实施。在许多农户看来,要是户口变迁了,那么一定会对宅基地造成影响,他们忧虑户口搬迁以后,自家宅基地上房屋如果遇到征收,就不能够获得补偿了。所以户口变迁以后,到底可不可以得到补偿呢?
第一大家要知道一个事情,国家实施土地公有制,也就是公民与集体共同拥有,针对农村宅基地,农民自己不具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要求:“城市范围内土地归属国家,农村及城郊区域土地,除了法规里明确说明归属国家的之外,都归属集体;宅基地与自留地、自留山,都归属集体。无论什么团体或者私人都不允许占用、交易、转租或是用其他不合法途径出让土地。”这个要求明显表明无论什么团体或是私人在法律上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因此也就不会产生所有权继承事宜。农民是经济团体的一员,他们具有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也就是使用及获益的权利。(自己使用或是转租)
宅基地使用权包含在土地使用权中,归属于当地农村经济团体,然而农民能够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另外,国家针对农村宅基地具有一些优待政策,农民通常可以无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当获得使用权以后,具有长时间占据及使用的权利。
法规中要求宅基地通过农户根据户数来申请,每一户仅可得到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归属农户家中家庭成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时,宅基地使用权者仅能够为家庭代表,但并不表示土地使用权归属他一个人。家庭中每一个人都具有享受宅基地的权利,还要承担相同的责任,家庭成员中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分配。当按照户作单位的家庭管理存在的时间段内,家庭成员都不能够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
所以户口变迁以后,还可以继承宅基地中房屋吗?
肯定是能继承的。户口变迁以后依旧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只是无法继承宅基地。
根据国家《继承法》中与遗产相关要求中,与宅基地没有关系,从这可以知道,宅基地与遗产不是同等的,不能够用于继承,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归属农民个人,就能够用于继承,宅基地上房屋受到继承法的保障。在实际案例中,也几乎根据房随地转(当处理建筑物、构筑物和一些附属物等的时候这些建筑物、构筑物和一些附属物和侵占区域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一起受到处理)的准则操作,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与房屋共同继承,然而不能够进行翻修与重建。
因此,如果继承人户口变迁,要是盖章继承家里的房子,那么久应该努力使房屋质量受到保障,尽管不能够重建翻修,但能够稍加修饰,保证房屋不会消失,被村集体收回的概率非常小。
拆迁过程中宅基地上房屋可不可以得到补偿?
面临拆迁过程,户口变迁的农民依旧能够得到拆迁补偿。
这时要提醒大家,当遇到拆迁过程,农村中宅基地与房屋补偿不同,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对于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产权归属村委会,这类型的补偿显然是属于村委会的,不属于宅基地使用者;第二类是对于宅基地上房屋,完成继承以后,房屋产权归属继承人,不管他们的户口位于何地,均是能够得到拆迁补偿的。
这就能够了解到,就算户口迁到其他地方,还是能够继承家里的看房子。另外,在确保房屋依旧存在的情况下,拆迁过程中还是能够得到应得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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