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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帆齐:回忆和文字的那些事儿



很久很久以前,在杂志上看到有位安徽合肥叫六六的作者采访,她说自己常常抱着电脑就在沙发上开始写作,她称自己小说里的人物都很少,从来不先写提纲,就是顺着心情写,有时写到后面都忘了前面的人名。最让我记得最深刻的是她说自己常常是一边旅游一边写作,每次旅游都带全家还有保姆一起。

那时我只是一名工厂打工妹,看到她这样的人生,简直觉得是天堂般的生活,原来这世上有人活得如此惬意,如此潇洒自在呀!

我那时觉得写作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是要有很高的文化和天赋才有资格从事这行,也不曾去尝试过,只有幻想幻想。没想到数年后我也会成为了一名写作者,命运的安排就是如此奇妙。

回想我与文字的缘分,只是在五年级时有两篇作文被老师在班上阅读过,那时我家里从没有一本作文书,更没有课外书,也没有电视和收音机,词汇量相当匮乏。

我记得有篇是描写自己洗碗的一些细节,老师觉得那块写得逼真,还有篇是写一个热爱做好事的大妈。

初二时,有次期末考试作文是根据一个小故事,有个人把合同的乌鲁木齐写成鸟鲁木齐造成了巨额损失,要求就是以此来写篇马大哈的文章,我竟然写了老师改作业的马大哈故事,同样答案有人打分对,有的打分错。

我通篇把字迹写得工工整整,一个字没有涂改,字数写得还不少,最后那篇作文得了45分(总分50分),那次语文成绩我得了全年级6个班(近500人)的第二名。以上三篇是我在学生时代最好的作文成绩。

发卷后边上几位女同学说,你就是把字写得清爽,老师看着舒服给高分的,我低头不语,期末考试都是几个班老师交叉打分。

上学时代,我到初三个子才1.52米,做早操和体育课都是在最前排,整天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后来学校规定必须要统一订购校服,记得是60元一套的红色校服,那算是我那几年最好的服装,一直穿到打工后,同学们午饭可以买学校里的新鲜蔬菜,我天天都是家里带的咸菜。

这样的情况下,我在同学面前是从没有自信,她们说我是因为字写得好拉了高分,我只是低头不出声,更没有反驳。

初三我提前辍学到学校搬桌子时,有几位女同学围上来说,你文科那么好,这么小就不读书,真太可惜了……

现在常听到有人说,我最骄傲的时光是学生时代,我最怀念我的学生时代。于我却并不想回忆提及,除了我的发小,我在校没有其他朋友,现在那些同学没几个记得我,实在没有存在感。

当我出书后,朋友圈有两位同学买了我的签名书,他们只是同批校友,并不是同班同学。一个是在桐城做酒公司的买了10本,他坚持要给原价,另一位是在上海定居的隔壁班女生,我与他们的缘分,还是15年刚玩微信时群里加上的联系方式,在学校时都没说过一句话。

在我出门打工后,那时还是流行磁带插入收音机听歌曲,每次有同事买了磁带,我就央求着抽出上面的那张纸,我要来抄歌词,有时就抄在废弃的白色口袋布上,写得满满的一沓沓。先后抄过巫启贤,刘德华、任贤齐、阿杜等人的歌词。

另外有同事说我谈话喜欢用成语,这在当时的环境下,算有点特别的人,在打工后,我比读书时代和童年自信很多,这是来源于我做服装速度很快,我一个人顶手脚慢的三个人出货量,我的身高也是在打工后突然猛窜,长到了1米66,加上我们安徽桐城人老乡很多,且气质面貌上基本算还不错。

厂里其他省的同事们对我们都很尊重客气,我和同事如果到三楼或四楼的流水车间,裁剪车间,后道车间,他们会相互间说,那个就是整件组的小齐,做事特别快,又特别努力,还有人调侃说是厂里的“明星式人物”。

前几天,我还和妹妹说起当年在厂里的小风光,她说,在一个工厂再怎么拔尖又能如何,平台的上限在那里,不过是拼命把时间换点血汗钱,没有自我提升,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因此变得自信了很多。

如果说和文字的缘分,那时还表现在记忆力很好,有次我和老乡小丁在库房检验衣服,她比我大两岁,我们看见哪里做工不好的,用胶布贴上,拿回去返工,我们厂当时有24家加工厂。有次其他厂的老乡男孩(以前在我们厂)给她写了封信,她不喜欢那个男孩,看完信随手一放,问我可看,我就大致看了下,信里说她磕瓜子的样子很好看等等。

过了些日子,我同她提到信里的事,她惊呼:天啊!你怎么记忆力这么好,简直过目不忘,能从头记到尾,我一点都不记得。

我自己倒没觉得什么,其他好几位同事也说我记忆好。只是我现在差了很多,两次手术麻醉伤害很大。

还有同宿舍好友辞职去江苏某厂上班,我们几个轮流给她写信,她后来说算我的文采最好,每次都让她特别感动,数着日子盼我的信。

那些年在工厂里,除了传统的端午和中秋节,没有其他周末假日,我和宿舍几个老乡偶尔会去买几本杂志,但由于时间极有限,几年加起来也没现在一个月阅读量大。

在温州做小吃生意时,下午把事情做好,有两小时空闲我会看看《读者》《意林》之类的杂志,再后来附近有个旧书摊,我开始看路遥,严歌苓,张爱玲,桐华的书,我先后写过很多本日记。

我后来开启写作之路,主要还是来源于生活阅历吧!从书本上获得的知识并不算太多。

很多人以为写作一定要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心胸。

其实许多作家初衷只是为把日子过得好点,比如余华他本是个牙医,看了上万张嘴巴后,实在是厌倦至及,看到对面文化馆里的人,每天背着手在路上走来走去,余华问,你怎么每天那么舒服,那位文化馆老师回答,这就是我的工作。

余华惊叹世间上竟然有如此好的工作,他也就动心去文化馆,想来想去,画画太难了,只有写文字倒可以试试,他就这样的动力开启了写作之路,后来他如愿进了文化馆。

雪小禅也是同样看到文化馆里的工作人员,每天可以读书写作,特别自由,还有很不错的收入,也立志要成为作家。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他当初走上写作之路,是因为村里一年饿死很多人,有次干活时,听到一个中文系下放来他们庄里的年轻人说,某某作家一年写作存多少钱,某某靠写作,每天三顿吃饺子,莫言问,那我也去写作,那以后是不是不用干这粗活还有饺子吃?那位小伙子说,那绝对没问题。

莫言当时只是小学辍学回来务农的孩子,在那个对未来迷茫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文化人的出现,给他指点鼓励,觉得人生豁然开朗,他尔后就开始尝试写作,直到几年后,终于开始在报刊发表,那位下放的师范生简直就是莫言人生的大贵人啊!

在贫瘠的时代,每天能吃上饺子就是闪闪发光的巨大诱惑!但我今年再仔细看有关他们成长之路的文章。他们在此之前还是有热爱读书的习惯,莫言小学多次作文被当范文,雪小禅更是从小读书无数,中学开始发表文章。他们在立志当作家前,已经知道自己对文字是喜爱的,后面遇上的人只是推动了一把,加速了他们的成长,让他们更加坚定信念而已。

我在16年是看到朋友圈很多文章,感觉自己有很多东西想倾诉,刚好那时用手机就可以写作,特别适合我这种不会电脑的人,这是时代的机遇。

还有个主要原因,我不甘心再去工厂,潜意识里是希望通过文字能改变生活,所以一个人走上写作之路,有务实的原因,也是有他本真的热爱,这种热爱是发自于天性。

也许一辈子成不了真正的作家,但能够与文字为伴,内心是欢快且充实的。在文字里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让思维从狭小走向辽阔。

-作者-

齐帆齐,安庆市作协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自媒体人,自由写作者。

掌阅、当当、微博官方认证大V作者,新华网签约作者,写作讲师。

文章曾发《人民网》《哲思》《皖江在线》《女友》杂志报刊等。新书《追梦路上,让灵魂发光》已经全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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