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如何看待广东电子厂招聘不招文身者?是就业歧视还是合法规定?

如何看待广东电子厂招聘不招文身者?是就业歧视还是合法规定?

最近 ,广东一电子厂拒招文身员工引起争议,甚至被一些媒体戴上了就业歧视 的帽子。

我们先看看事件:广东东莞一电子公司老板,发现待入职员工身上有文身后,表示拒绝录用。5月18日,老板回应称,有文身者可能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洗了文身后依然欢迎入职。

到底企业拒绝文身者入职涉及不涉及就业歧视?企业的规定是否限制了个人自由?我认为,个人有个人的自由,但是企业要有企业的规矩。

是否文身是你个人的自由,但是否录用有文身的员工是企业的自身。有的媒体提出劳动者有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但文身不属于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

又有人认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或限制普通劳动者文身的规定。但没有法律规定并不代表着企业不能有规定,作为不同的企业,对就职者有一定的要求和特殊规定是企业的自由。个人的自由企业不能干涉,但企业的规矩只要不违法任何人也不得干涉。

有网友就明确表示,劳动者有选择自由的权力,而企业也有选择员工的权力。企业对任何人聘用或者拒绝只要合法都很正常。

更有网友表示,同等条件下,招聘者有权根据自己对应聘者的感观印象决定是否录用。

实际上,我们在现实中过度地强化了劳动者个人的自由,而往往忽略甚至侵犯了作为企业管理者对企业要管理要求的权力,比如企业可以要求不能奇装异服,可以要求不浓妆艳抹,可以要求衣着得体,可以要求员工在工作场所和客户场所不能大声喧哗和粗话连篇,当然也可以要求员工不能有文身。

我们不能为了保护个别人的自由就侵犯企业的自主权力,那些动不动就说是就业歧视的人,无异于一个圣母心,是不值得提倡的。我们要鼓励一些企业有更严格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而不是过度强化员工的个性和自由而让企业的员工行为堕落和颓废。

当然,所有的企业规定和行为规范要在法律的框架和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上,而一些陋习和违法行为如要求跪式服务、员工向领导下跪道歉以及过度加班等行为,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强化规范的。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东莞老板娘“不招有纹身”,网友炸了,这算“就业歧视”吗?
评中评 2012年3月8日
“职场隐婚”当心“双刃效应”
骚操作!公司招聘运营称已婚双休未婚单休
【学自由】好的意图与坏的结果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案例分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