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庄子而言,命在本质上是一种必然性,而非神的意志。对于事物而言,它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者,是一种规定性。就其来源而言,它根源于道,直接来自于天地。要言之,它是一种自然力量,有别于宗教神学之命。
故而,庄子说:“安命”,也就并非主张宿命。更加值得强调的是,庄子主张“安命”,却并没有因此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反而肯定人的自由意志。
庄子说:自事其心者,哀乐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庄子·人间世 》又说:'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
由此可见,庄子肯定人生有命,而且肯定人当安命。但是庄子肯定安命是否就意味着他的安命论是宿命论呢?显然并非如此。
庄子之命是一种知其不可奈何的必然性,从根本上而言,人对之无能为力,故唯有安之一途。因而在庄子看来,命对于人而言是一种人生的必然性,人若存在,则必然如此。但是庄子并没有因为肯定安命而否定人的有为,而是认为人应该在安命的前提下有所自为,即在命的境遇中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存在方式而逍遥自得。要言之,庄子之命是一种不可知其然而然的必然性,而非宿命之命。
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
庄子肯定命的存在,而庄子所言之命则与宗教神学基本无关,它来源于庄子对现实生活中无可奈何的必然性的深刻观察和深切体会。因而就其实质而言,庄子所言之命是事物包括社会人生的一种必然性,而且就庄子哲学而言,它的性质与道同一,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东西。是故,庄子说: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由此可见,命可谓不知所以然而然者。
——处州大衍书院易经大讲堂 邹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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