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火的电商果农被薅羊毛事件,简单回顾一下经过。前几天,某电商上架水果时误将“26元4500克”写成“26元4500斤”,被B站某大号发现了这个失误,于是带领大批粉丝疯狂下单,总金额高达700万,明知卖家无法发货,随后又引导粉丝以卖家无法发货为由投诉,赚取赔偿,导致卖家10万保证金扣光,被迫关店。
一.利己需建立在不损人的基础上
“大号”之所以可以获取大量粉丝的关注,当然需要经常发放福利,保持与粉丝的粘性,增强互动性,但如果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损害他人的基础之上,那就很难不定性于人品问题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很多利己主义者用来为自己辩护的口头禅,但它原本的意思是:人不更好的进行修习,会被天地所不容。现已被泛用为:人不为自己谋取利益,会被天地所不容。即便是这样,社会道德的底线也是不容许为谋取私利而砸了别人的饭碗,断送了别人的前程。
二.事有分寸,不可过度
据说这次已是这个“大号”第三次搞垮别人的店了,他经常找各种商家的漏洞,甚至以此为乐,已不仅仅是只是“薅羊毛”的网络黑产,而是赤裸裸的趁火打劫。设想一下,如果事情没有被曝光,果农二人被关了店,断了生计,想不开自杀了,那将是多可怕的后果。
少年时的孩童相互打闹追赶尚可被称为不知轻重,但如果不去遏制,过度了则会演变成“校园霸凌”;职场中适度的心机是自我保护,过度了则会演变成算计他人;生活中些许小聪明看起来无足轻重,过度了轻则损人利己,重则要人性命。
前些日子有个患抑郁症的女孩去影楼照艺术照,被影楼工作人员以营销手段套路了,刚刚毕业的女孩在沟通中已向工作人员说明没有支付能力且自身患有抑郁症及自杀意向,而工作人员依旧不依不饶,已踩到女孩生命的红线却不自知,不知道最后在法律上会怎样认定,我想稍有良知的人一生都会有所不安吧。
三.不是人性恶,而是很多人缺乏独立人格
这次“薅羊毛”的事件,之所以这么多人被“大号”引导去拍下不可能发的货,也有“从众心理”的原因,只是盲目跟随,根本不去思考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的后果。
“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人天性是善良的,只是人类自古便是群居动物,从群居到聚族。人类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厚实的皮毛,只有群居才能尽量保障安全,就像猛兽往往独行,牛羊往往成群。
到了现代,人们非常注重自己是否可以融入“圈子”,很在乎别人眼中的自己。“枪打出头鸟”,我们惧怕因与别人不同而被排除在外。
人的欲望需要在自己的努力中获得,像古人孙敬、苏秦那样头悬梁、锥刺股,发挥自己的潜能去超越昨天的自己,而不是将欲望建立在抓住别人的失误,趁机讹诈,砸人饭碗、毁人前程上。相信我们的世界还是好人多,不足的地方也会慢慢变好,让这些损人利己的人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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