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时间
普通居民为7月1日至9月20日携带户口簿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
在校学生为8月25日至9月20日
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
逾期不予登记
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缴费标准为30元/人
其他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120元/人
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
医保待遇
一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90%; 二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0%; 三级医院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 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
特殊病种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
精神病、肝硬化、恶性肿瘤、肾透析
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
膀胱肿瘤(灌注治疗)、肝移植术后等
27个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2万元以上的部分 按照50%~80%比例报销 大病保险享受方式: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进入大病报销段的部分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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