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疑难之315:对于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适用自首、立功情节后能否适用缓刑?
(本文插图来源于微信群)
基本问题:在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等加重的情节认定时,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因为自首等原因减轻判处三年以下。实践中很多地方都判处了缓刑。现在,法检两家对此种情形是否属于缓刑条件之一的“犯罪情节较轻”存在争议,该如何理解这条缓刑适用条件?
研究意见:自首是一种从宽处罚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认罪悔罪态度。需要注意的是,自首并不能对已发生的犯罪事实进行改变,对依据犯罪事实而认定的犯罪情节亦不能改变。如果基于犯罪事实,认定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即使行为人自首,也不应变更为情节较轻。据此,对于已认定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案件,被告人即使有自首、立功情节,一般也不应判处缓刑。
在把握这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又要注意保留部分例外。随着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的发展,对犯罪的处罚一般不应唯数额论,对情节严重的认定亦不应唯数额论。对于按照数额量化认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撇开数额外,如果综合犯罪的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后果以及其他各种情节,可以总体认为情节较轻的,行为人自首获取减轻处罚后,依然可以适用缓刑。同理,数额巨大的,亦适用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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