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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85 罗伯托·埃斯波西托 | 免疫范式(下)

本文选自[意]罗伯托·埃斯波西托:《免疫范式》,陈国兴译,载汪民安、郭晓彦主编:《生产》第七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85-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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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278 罗伯托·埃斯波西托 | 免疫范式

文 | 罗伯托·埃斯波西托

| 陈国兴

财  产

1、由于免疫变化的不可避免的结果,通过分割的方式将个体与主权结合在一起的同样的否定辩证法笼罩了整个现代性的政治—司法范畴。“财产”也是如此。我们的确可以说,鉴于主权的概念,财产与现代免疫的本构关联性是很大的。原因有二:第一,原初对立将“公共的”与“私人的”(概念上指“非公共的”)并置在一起,因而“个人的”总是具有免疫性的。第二,因为财产的概念是整个免疫系统逻辑量化加强的一种标记。正如我们有机会看到的那样,尽管鉴于其创造者的原因主权免疫呈现出超验的特点,而财产免疫的超验性却依附于这些创造者—或囿于他们的身体中。它涉及将内在化与专门化联系起来的过程:似乎是集中在主权统一形象中的保护措施被增加了,以至于单一个体都被安置于它们的生物有机体中。

在概念转换的中心我们发现了洛克的著作,像霍布斯的著作一样,洛克的著作也有生命保存的问题(自我保存,自我保存的欲望),洛克一开始就将生命保存称为“上帝植于人心中的首要的、最强烈的东西”;但以一种有条件的或其他的形式,具体说是以源于并加强生命保存的私有财产的形式。

因为上帝既然已经亲自把保存自己生命和存在的欲望——强烈的欲望——作为一种行动的准则,扎根于人的身上,作为人类心中的上帝之声的理性就不能不教导他并且使他相信,按照他所具有的自我保存的自然趋向行事,也就是说服从他的创造主的旨意,所以对于那些通过他的感觉或理性发现来足以养活生命的东西,他就有权利使用。这样说来,人类对于万物的财产权是基于他所具有的可以利用的那些为他生存所必须,或对他的生存有用处之物的权利。

财产权因此是生命常在的结果和事实前提。两个术语以一种互为必要前提的本构连结相互影响:没有生命,财产就不能被给予;但没有自己的东西,即通过财产延长生命,生命就不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就有可能被消灭。我们千万不能忽略论证中的那些必要步骤。洛克并不是总把生命包含在主体的财产中。事实上,笼统地来看,他将生命、自由和财产统一在财产之中,于是他就可以这样说“公民的私有财产是生命、自由、身体健康和对痛苦的摆脱,是对诸如土地、金钱、家具之类的外在东西的占有”。但在其他篇章中,财产却呈现出较为局限的意义,仅指生命不属于的物质财产。

我们怎样解释这样一种不协调呢?我自己的看法是,即使对它们不作清楚的理解,这两种阐述模式也不应该并置在一起,而应以单一的意义效果合并、重叠在一起:生命既是内部的又是外部的财产。从拥有的角度看——即作为人人被赋予的财产的一部分,它是内部的。除此以外,如果从存在的角度来看,生命是主体的全部。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财产,任何类型的财产,即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可以说,洛克的整个视角是由他时而构建的两种光学间的关系和交互来界定的。生命和财产、存在和拥有、人和物都被压制在一种共有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在一方面的形式和内容中创造另一个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他的人身、行动、所有及其全部财产的自由;那时,人的自由就不受制于他人的臆想,而是自然来源于他自己的意志”,当他宣称自然状态就是这样一种自由的状态时,一方面他以一种体现在一个行动主体的个人行动中的生命形式刻画了财产;另一方面他又逻辑地将主体、行动和自由包含在“自己”的形象中。这样它就是一种包含“外部”的“内部”,然后这种“外部”又从内部将其包含。

“在他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心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动、财产以及它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自己的意志。”

将财产权置于它的政权之先,在这种逻辑困难中也可以找到这种二律背反。不像霍布斯,也不同于格劳修斯和普芬多夫,洛克的财产观先于主权,主权是用来保护财产的。它是社会组织的前提而非结果。然而这里还有一个洛克一开始就明确交代的问题——如果财产不是以人际关系的形式为基础,亦即在其中财产所共有的世界中找不到自己的基础,那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使共有的成为“个人的”而使“个人的”次分共有的?在人人组成的宇宙中,“我的”、“你的”及“他的”来源是什么?洛克在这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的论述中出现的生命政治的变调具有强烈的免疫动向:

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它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和使其所发生的状态,他就掺进了他的劳动,在这上面掺加了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

2、洛克的推理解开了一个个中心没有政治—司法原则而只有直接的生物标记的同心圈。对他人的排斥除非作为起源于身体包容的形而上学的假设的重要一环,否则是不能成立的。有些作品中修正了什么可以自然地作为工作,工作反过来又被包含在进行工作的人体中,但其中对财产的描述却含混不清。正像工作是身体的延伸,财产则是工作的延伸,是一种假肢——作为身体同样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手臂活动连接身体,不仅因为财产是支撑生命的物质必须,而且还因为被导向了肉体的形成。在此,另外一个转折也清楚了,就是海德格尔在现代表象中识别出的主观自我保障轨道的变化:对客体的支配不是建立在于主体的疏离之上的,而恰恰是建立在于主体的合并上。身体是财产的主要场地,因为身体据说是每个人自己掌控的第一笔财产的所在地。如果世界是上帝赐给我们共有的,那么身体只属于个体,个体同时又是由身体构成的并首先以原初的形式拥有身体,正是在存在(身体)和拥有自己身体之间的这种既分裂又重叠的交互中,洛克式的个体给接下来的每次占有寻找到了本体司法基础。拥有自己的肉体形式,他就是他的所有行为的主人,并开始对他占有为传递性的物质客体进行转型,从那一刻起,其他所有个体都失去了对它的权力,如有人进行盗窃依法可以处死。了解被占有的客体是怎样通过劳动合并于主人的身体中的,那么它就与生命政治是同一的,当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客体受到威胁时,可以通过对威胁着的暴力压制加以防护。

在这里,免疫逻辑已经牢牢控制并取代了整个洛克的分析框架:被赐予的共有世界的潜在危险——因此也暴露出无限的不确定性——可以被其元初表现假定的一种元素进行调和,因为它表现的这种关系先于并决定了所有其他的关系,即每个人以个人身份的形式与自身的关系。这就是免疫保护的果核与果壳、内涵与外表、客体与主体。由于财产受拥有它的主体的保护,自我保护能力——是由主体通过自我统一体进行保存的,而自我统一体是由自身进行保存的(即通过同样的主体性实体)——是对它的延伸、增强和强化。一旦财产逻辑与一个坚固的支撑焊接在一起,比如属于自己的身体,它就可扩展成为共有空间。许多事物只有一个共性,就是完全属于并被各自的主人所占用,在这些事物中财产没有被直接否定,而是并入重新切入将其变成对立面的分裂中:

由此可见,虽然自然的东西是给人共有的,然而人(通过成为自己的主人,自身和自身行动或劳动的所有者)本身就具有财产的基本基础;当发明和技能改善了生活的种种便利条件时,他用来维持自己生存或享受的大部分东西完全是他自己的,不与他人共有。

以前我曾提到过,我们讨论的是一种比霍布斯更有说服力的免疫程序,因为它内在于同样的个体的形式,尽管也有人认为内在于物质。但是由此而言的功能性是随着整个系统的矛盾性的增强而增强的。它不再居于霍布斯模式中个体与主权之间的连接点上和张力之中,而是居于在主体性和财产之间运动的关系中。关键不仅仅是同一或差异的问题——两极假定聚合中的离散——而是最终对他们普遍关系的取代。可以进行如下的界定:如果被占有物取决于拥有它的主体,那么它就与身体成为一体,反过来主人只能被属于他的物所利用——因而主人又取决于所占有物。一方面,当主体把物纳入他的管辖,主体就明确主宰了这个物。另一方面,物反过来又会主宰主体,并形成了主体贪欲的必然目的。没有占有主体,就没有被占有物。但是没有被占有物,也就没有占有主体——从这一刻起,被占有物就不再游离于与它构成的关系之外。当洛克认为财产是主体身份的延续或主体身份在自身之外的扩展时,人们迟早会作出反应“私有财产被归结为人本身,而人本身又被认为是私有财产的本质……得出的逻辑结论就是对人的否定,因为人本身已不再同私有财产的外部本质处于紧张关系之中,而人本身却成了私有财产的本质”:它的简单的附属物。我们且不可忽略将两种条件统一在一个运动中的反向特征。正由于洛克造成的两个术语的不确定性,使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主宰,并因此在互惠的臣服中都得到建构。

从对主体的掌握到对物的掌握,两种视角的转换和倒置是由占有的私有特征决定的。由于物本身的原因,占有行为还具有排他性:所有权的私有性是有减损性的,就是说私有是不能与合法拥有者共有的,所谓合法拥有者指整个非拥有者共同体。由此看来——不是对第一个的取舍而是投机——相对于正面,负面显然开始占据优势,开始作为内在真理展现自己。“自己的”不是共同的,也不是属于他人的。每一次的占有的消极意义都剥夺了所有他人对该物的占有权利,该物已经以私有财产的形式被占有:另外从其积极意义来看,个人财产的逐渐增加导致了他人财物支配的逐渐减少。在财产领域被驱逐的血腥冲突显然因此被转移到了这个管辖领域之外,处于非财产的无序空间中。事实上,洛克对财产的增加原则上设置了双重限制,目的是为他人留出维持生计的必须品,再就是为了禁止本人对不能消耗的物品的占有。当物品被兑换成金钱,并因此可以无限积累而无须再为丢失而担心时,洛克认为这种限制就不起作用了。从此,私有财产最终打破了用来调节彼此关系的均衡性关系。但是,它又抵制把财产所有者与该所有者自身统一在一起的做法。当无论私有的还是减损的财产开始被解放出来(从赖以依存的身体上)并呈现出纯粹的法律形态时,上述情况就出现了。这一漫长过程的中间点是由洛克打断财产与工作之间的连接而形成的。如我们所知,正由于这种连接把自我统一体加入到了身体的范围中。当这样的一种连接被认为不再必要时——根据首先由休谟发起的、后经现代政治经济学完善的推理——我们目睹了财产的清晰的无物质化,目睹了在康德对经验的拥有和理智的拥有区分中财产以最完善的形式被理论化,或者也可以被界定为没有拥有的拥有。在这里,真正甚至的确被看作是自己所有的那些东西仅指同合法拥有者身体分离的那些。物质的拥有并不标志着法律上的完全拥有。最初被认为与工作的身体有着不可分割联系的财产业已收到其自身领域的外在性的界定。

我不能把一个有形之物或在空间的对象当成我的,除非我能够断言,我在另一种含义上真正地(非物质地)占有它,虽然我并没有从物质上占有它。因此我没有权利把一个苹果称为我的,如果我仅仅用手拿着它,或者在物质上占有它,除非我有资格说:“我占有它,虽然我已经把它从我手中放开,不管它放在什么地方”。

距离是超越人的生命的时间性的条件。在此,在财产逻辑中模糊不清的矛盾已经完全清楚。由于与某物分离同时又对其有不可剥夺的拥有权,个体所有者始终面临着被清空的危险,这要比通过获得财产(确切地说是被个体所有者生产)让自身免疫掉的东西严重得多。被洛克称为物的拟人化的占有秩序——与所有者身体的合并——可以被解释为人的异化,是对其主体属性的摆脱。似乎通过客体并入的理论化,现代表现中的形而上学的距离被恢复了,但现在却造成了对被物的自主权力割礼和吸收的主体的损害。意在补充主体,财产逻辑却开辟了一条不可避免的去主体化的道路。这是逻辑的一种激烈震荡,即控制现代性生命政治范畴的自我反驳运动。同样在这种情况下,但以一种不同的形势(并且伴随有主与主权免疫结果相融合的结果),财产范式的免疫程序只有依注定耗蚀其活力的方式将其围拢起来才能保存生命。以前个体被由其自身构筑的主权权力所替代,而现在同样,个体所有者的财产权显然也被占有权力剥夺了。

自  由

1、现代性的第三个免疫外层是自由范畴构成的。主权和财产的免疫情况上面已述(尽管或许更显著些),自由的历史这—概念顺序是通过现代免疫的一般过程并以复制行动模式和放大它的逻辑的双重意义来体现的。一个术语的构成如此显而易见地与任何抵御反应相对立,而且如果还侧重于对事件易变形轻而易举开放这种意义的话,这听上去可能有些奇怪。但正是与这种宽阔视域的关联性——在其词源上仍受保护——使得有可能对语义紧缩过程以及对标志其连续历史的意义的损失进行衡量。词根leuth和leudh(由此产生了希腊语的eleutheria和拉丁语的libertas)以及梵语词根fyra(反而指英语中的freedom和德语中的freiheit)都把我们印象某种与增加、不封闭相关的意义,事实上是某种与这种表达方式的典型植物性含义中繁茂相关的意义。如果当我们考虑到源于自由的双重语义链——即爱(lieben,lief,love以及不同的libet和libido)和友谊(friend和freund)的语义链——我们可以确认自由的原初肯定的含义:自由的概念从其胚核来看是指一种按照其内部规律发育生长的关联力量,也指在一种共享的维度上将其成员联合起来的扩张。

鉴于这样一种原初的词形的曲折变化,我们应该对在现代阐述方式下自由概念经历的构形再转化进行拷问。的确从一开始“自由”的意思逻辑上指对情况的对比参照,例如奴隶的意思就是“非自由”。但是,除了这种预设或者甚至自由观念的普遍内涵以外,这样一种否定还构成了它的外在局限性:尽管它与另外一种对称相连,但它不是为自由人概念提供意义的奴隶概念,而是相反。因为它既指对一个不同民族的所属,也指对普通人性的所属,鉴于负面构成了一种缺乏独立语义回响的背景,因此主宰自由界定的一直是正面含义。正如一再讨论的那样,鉴于像在“自由出处”中被界定为“肯定的”那样,这种关系在现代被颠倒过来,开始呈现出更多的所谓否定性自由的特点。然而大量文献仍未经核实的情况是,以这种方式理解的两种意义,当与它们最初的意义相比较时,事实上出现在一种否定意义的视域中。如果我们认为对自由的经典区分像以赛亚·伯林阐明的那样,不仅第一种自由——被否定地理解为一种干预缺乏——而且他持有肯定看法的第二种自由,显然都远非有什么特色,都具有肯定性和相关性,在概念起源上都是固定的:

“自由”这个词的“肯定”意义来源于个体想成为自身主人的愿望。我希望我的生命和决定取决于我自己,而非什么外部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意志行为的工具,而非他人的。我希望成为一个主题,而非客体……我希望成为大人物,而非无名小辈。

关于这样一种定义至少我们可以说,它显然不能够在有关个体的意志和主体的现代概念的语汇中对自由持肯定看法。似乎每一个这样的术语——加在一起还有更多——都不可抵制地将自由推向接近于它的“负面”,甚至拖入自身内部。对自由合格的解释——即理解为个体主体对自身的掌控——是个体主体对他者的非倾向性,或他者对个体主体的不可利用性。现代自由的波动或对负面的倾向性给观察海德格尔的解释增加了砝码,根据海德格尔的解释,“特别是如果我们把积极自由暂时理解为非否定性的自由,个体对积极自由的观念不仅是不同的、模糊的,而且积极自由的概念也是不确定的”。这样一种语汇转换使正面的而肯定的完全成为一种非负面,这种转换的原因应该在自由和他性的构建联结的断裂中寻找,在个体化的范式中这种断裂是含蓄的。这样就将自由包含在主题和他自身的关系中。当主体和他的意志间没有障碍时他是自由的——或者在他的意志和意志的实现之间。当托马斯·阿奎那把亚里士多德的proairesis(选择)翻译成electio(选举)时,主要采取了这种词形变化的措施:自由将能迅速实现主体可能成为自身而非他者的预设:自由意志就是一种作为自己意志的绝对主人的主体性的自我树立。由此来看,历史—概念的关系完全进入到视野,从而将这样一种自由的概念与现代性其他的政治范畴连在一起,从主权范畴到平等范畴等。一方面,只有自由主体才能在合法代表他们的主权者那里获得平等。另一方面,这些主体在他们自身的个体性中本身被认为是主权平等的——必须服从这种主权,因为他们可以随意地控制自己或放纵自己。

2、这样一种措施的免疫结果(我们也可叫做预设)是不可避免的:这时,自由不再被理解为一种存在模式,而是一种个人所有权——即在于他者的关系中的个人主导地位。减损(或否定)意义肯定使它更有特点。当这种熵的过程与现代社会自我保存策略连在一起时,古代共有自由被颠覆、清空而成为其免疫对立面的过程就完成了。如果说个体的发明构成了本文的中间部分——因而就有了它得以镶嵌在其中的主权框架——那么它的绝对的主导语言就是保护。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小心翼翼地不要曲解了现代性总体上与个体或集体免疫进行的斗争的真正意义。这种意义不是减少了而是加强并归纳了免疫范式。免疫不是丧失了其典型的多价语汇,而是逐步将其语义重心从“特权”意义转向“安全”意义。古代的自由是由一系列具体实体像阶级、城市、机构、女修道院准许下授予的,与之不同,现代自由本质上指每一单个主体被保护使其自主权以及先于自主权的生命免遭破坏的权力。通常而言,现代自由是通过个体资源从属于能给它提供保障的某一更强调的秩序来抵制他者的干预而使该个体获得安全的。在这里产生的带有必然性的二律背反关系通过颠覆自由的概念而使其成为法律、职责和因果律的对立面将最终走向终结。在这个意义上,把局限性因素设想成自由的现代理论化的一种内部矛盾或概念错误是不对的。相反,它是一种直接结果:必然性不过是现代主体在自己自由的或者作为被自己完全占有的自由的复调辩证法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形态而已。带锁链的主体是自由的这一著名的说法可以合理地被理解为被纯粹的自我保存功能克服的一种自由的自我消解的结果。

如果对于马基雅维利而言“一小部分人为了拥有管辖权渴望自由,而无数他人则为了安全生活渴望自由”,霍布斯则是这一提议的最重要的、最激进的理论家:自由是被保存和保护的,或者是保存、保护拥有它的主体的;自由一旦失去就会失去对主体的控制,而主体就会成为自由的臣属。霍布斯把自由界定为“所有不包含在行事者本性和固有品质中的行动障碍的缺席”,意思是说自由是一种名为自由的运动的力学机械游戏的否定结果,这种游戏因而最终会与自由的必然性相一致。因此,如果让自由接受考验的人只能重复他已经做过的事情,他的斟酌通过对自由进行预先确定的方式而体现出一种摒弃不确定性自由的书面意义。

当被斟酌的事物已经完成,或被认为不可能时,任何斟酌可谓终止了;因为到那时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好恶保留做或不做的自由。

对洛克而言,免疫问题变得更加有局限性和必要性:正如我们业已看到的那样,它不直接让个体从属于主权者——因为那些个体有权抵制——而是通过另一种保存自我占有的辩证法来进行。事实上,对于霍布斯式的放弃而言,在洛克看来自由是不可剥夺的,原因和我们在霍布斯那里发现的一样,据说是因为自由是与拥有自由的人的物质存在不可分割的。

因此自由与财产和生命一起共同形成为一个不可拆分的三联体。霍布斯也曾不止一次地将生命与自由连在一起,使前者成为后者永久性的保障。洛克在这个方向的努力更加坚决。事实上自由“对人的保存如此必要,与之相连得如此密切以至于人与自由是不可分割的,但却以让人的保存和生命一同丧失的方式”。当然,自由不仅仅是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抵制,而且还是与能让自己在最可能好的条件下生存的生物和自然职责相应的主体权利。依据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的原则,自由扩大为对其他所有个体的包含,但这并不改变作为整个论证基础的严格的免疫逻辑:对生命保存的简约化的自由被理解为每个人自身所拥有的不可分割的财产。

当出现这样一种激烈的语义变化时——使自由成为财产与保存之间的生命政治契合——它的意义愈来愈倾向于固定在安全的必要性上面直到两者契合在一起。如果对孟德斯鸠而言,政治自由“指安全,或指我们享有自由的观点”,那么,杰罗米·边沁的看法则是明确的:“什么是自由?……在我看来安全是政治赐福;安全一方面与恶人相对,另一方面又与政府工具相对”。在这里自由的免疫显然是对国家防御或防御国家的行动化。但是在二律背反中更重要的是它与逻辑对立面——压制的关系。对自由的表达与从内部对它的否定之间的缝合点——或者对自由的阐明与强加之间的缝合点——恰恰是由对安全的需求构成的:这种对安全的需求促使产生了法律机制,法律虽不能直接产生自由,却构成了必要的反向:“哪里没有压制,哪里就没有安全……如此堂而皇之地以自由的名义,并作为不可估量的、难以企及的法律工作的是安全不是自由”。由此看来,边沁的努力标志着现代政治范畴赖以依存的免疫反向的关键时刻的到来。自由的预备条件将会出现在阻止预报机制发生意外的控制机制中。著名的圆形监狱的设计最显著地体现了蕴含在自由文化核心中的意义的波动。

3、我们还知道是福柯对自由主义进行了生命政治的阐释,是他揭示了自由主义所依赖的、并使其力量再生的基本的二律背反。自由主义不仅局限于对自由的必要性的简单解释,而且还指对使之成为有效可能性的条件的组织,从这个方面来看,自由主义与自身前提是相悖的。自由主义需要在一种非破坏性的方向上为整个社会建构、导引自由,因此它对自己声言要创造的东西会不断地冒将其摧毁的危险。

自由主义,按我理解的这种自由主义可以被认为是18世纪形成的新的统治术,是一种有关自由的生产/毁灭的基本关系。……一方面它生产自由,另一方面又指它必须建立起以威胁为基础的限制、检查、压制、职责等。

这可以对在自由政府的框架内进行合法干预的倾向性作出解释,由此会达成一种与最初目的不一致的结果:除非通过它的反驳,否则对自由的判断或界定是不可能的。造成这样一种自相矛盾的原因很容易在自由的逻辑轮廓中找到。当我们考虑到福柯从一开始就将自由置于其中的生命政治框架时,它也会表现得很明显。汉娜·阿伦特早年对这些基本术语作了这样的总结:“依据同样的(自由主义)哲学,政治必须专注于对生命的维持以及对其利益的保护。而当生命处于危机之中时,一切行动就其本身而言都处于必要性的摇摆之中,处于对生命必须照管的适当关系之中”。为什么?为什么特权的生命会迫使自由陷入必然性的困境之中?为什么自由的反叛会贯穿生命的出现?阿伦特的回答与福柯的解释方案非常接近,是随着生命政治范式中从个体保存到物种保存领域的转向而来的。

19和20世纪政治和社会科学的兴起加大了自由与政治间的分裂:政府从现代的开端其就被认为是完全属于政治领域的,而今更多地被认为是生命过程、社会及其个人利益的制定保护者而不是自由的保护者。安全始终是决定性的标准,而不是霍布斯描述的(一切自由的条件都是对恐惧的摆脱)防止“暴力死亡”的个体安全,是一种允许作为整体的社会生命过程得以顺利发展的安全。

阿伦特在这里的规定非常有趣:曾浸没于心的自我保存视域中的个体文化还实现了在一种复杂的、充满生机的过程意义上的超越。但是,阿伦特并没有像福柯那样做出决定性的举动,即看到了一种悲剧性的二律背反意义上的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福柯写道,现代政治理论的失败既不应归因于理论也不应归因于政治,而应归因于在国家整体框架内迫使自己与个体整合的一种理性,由此他触摸到了问题的核心。如果我们能把他的论述与人类学家路易斯·杜芒关于个体现代主义本质与命运的阐明叠置在一起,这种印证就可以进一步推动我们的讨论。探寻自由个体主义(体现了质的飞跃)的国家主义倾向以及极权主义倾向的成因,杜芒的结论认为现代性的政治范畴“发挥了作用”,或者说这些范畴发挥了它们从属的生命的自我保存功能,包括它们自身的对立面或对立面的对立面,或与对立面的融合。在某种意义上,个体文化也融合了原则上与之对立的东西,即在被冠以“整体论”名义的各部分中的首席地位。杜芒认为,日趋由它派生的致命效果是这样造成的:当被置于对立的范式(比如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范式)的对立面时,它们自己表象的意识形态的力量就发展到了可以创造爆炸性混合的程度了。

托克维尔似乎已经完全理解了这种自我消解的过程。他所有的有关美国民主的分析都呈现出这样的典型方式:既认识到了这一过程的不可避免性,又认识到了它的划时代的冒险性。当他把人类民主的形象锁定在原子主义与大众化、独处与顺从、自主与他治之间的交叉与摩擦点上时,他只是辨认出了一种在顶点上呈现出自由的自我免疫抛物线的熵的结果,在这种自由的自我免疫之中,条件的新的平等性自我反射在扭曲之镜中。他认为一种克制的怜悯具有无与伦比的强度,同样他认为民主将人类“与他同时代的人分割开来……使他不得不依靠自身,最终对人类造成威胁,将其完全幽禁在自己孤独的内心之中”,他还认为“平等将人在不受任何共同纽带的牵连下并置起来”,他的意思已经完全(并参考它的起源)证明了让现代政治深受其苦的意义的免疫性损失。民主的个体由于害怕不知道如何保护驱使自己的特殊利益,最终“向第一个出现的主人”投降了,在这种情况下,预定的行程已经确定,热门之间不大的差异性将把生命政治推向它的对立面,即死亡政治:牧群,碰巧是家养的牧群一定会找到为自己心甘情愿的牧人。在托克维尔那个世纪即将结束之时,尼采将会成为这一过程的最敏锐的见证者。在尼采看来自由“更是一种本能退化的证明”,他对此不再有任何疑问:“再也没有什么比自由机制更能根本或彻底地损害自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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