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温州市鹿城区的专利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有效时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鹿城区专利资助标准
鼓励发明创造。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2019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000元;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500元;其中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取得专利证书之前通过购买、转让、申请人著录事项变更等方式取得的,不予专利资助。2019年4月30日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万元。获得美国、日本、欧盟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它国家、地区(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地区。以上授权专利资助申请需在授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进行专利申请的,法人组织每件资助0.8万元,自然人每件资助0.5万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地区,资助申请需在进入指定国家审查阶段起三年内提出。
鹿城区高新奖励标准
新认定的(不包括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上级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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