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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自行车压了脚,2天后竟把对方逼成杀人犯!1993年武汉仇杀案

这起案件早已终结很多年,风波也早已平息得无影无踪,但是,它却使人许久不能忘记。倘若她还活着,或许早已成了村里首批致富的什么专业户,因为她聪慧能干。或许她已经有了个美满的小家庭,因为她年轻俊美。然而,她死了,那样年轻,死得又是那样悲惨。

今天,重提这起案件,是因为这类事情,在我们身边还屡有发生。

1993年的一天,一辆军用卡车,急驶进武汉解放军某医院。从车上跳下两名战士,他们从驾驶室里抱下一个遍身血迹的姑娘,朝着急救室奔去。

车祸?还是……?人们心中腾起一个问号。

急救室里,表示正在抢救危重病人的红色标志灯亮了。

姑娘被迅速地安置到急救台上,已经处于休克状态的她,双眼紧闭,惨白的面孔,因巨大的痛苦而变形……

紧张的抢救开始了,清创面、止血、急救针剂注射……十几分钟后,姑娘艰难地微启了下双眼,嘴唇嗡动着,似乎想说话,主治医师赶忙把耳朵凑过去,只听她断断续续地吐出一句话:“我,我……后悔……”末了,是一声轻微的叹息。接着,头便歪向了一边。护士用白布单轻轻地盖住了她的全身。

急救室的工作日记上填上了:5月27日上午10时,经抢救无效死亡。

姑娘的尸体被推进解剖室,市公安局的几名法医已经等候在那里。经过检验,证实她是由于重度颅脑损伤,造成出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的身份,很快便被查清。调查报告上写着:死者,徐玉娟,时年19岁,武汉黄陂县人,随村里组织的建筑队来武汉包工……

她,为何死于非命?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1993年5月25日,这一天,玉娟姑娘特别高兴,因为她平生以来第一次领到了工资。她要用这份工资为自己买上一套衣服,进了大城市,说啥也不能让人瞧不起。早早地吃罢晚饭,她邀上一个女伴,兴冲冲地向百货商店快步走去。

她们一路说笑着,来到汉正街附近的岔路口。就在她们横穿马路的时候,一个庄户人打扮的青年人,骑着辆加重自行车飞快地向着她们冲了过来,自行车的前把上挂着个包袱,后车架还一边吊了一只柳条筐。由于车速过快,再加上这些“负担”,他的动作显得笨拙。见到车子冲来,玉娟的女伴“呀”的一声跑出几米,而玉娟躲闪不及,自行车轧过她的脚面,她和车子一起翻倒在路边。

骑车的青年名叫庄杰,刚满22岁,今天一早,他和村里人一起,驮着青菜来到武汉某农贸市场。下午卖完菜后他想到明天就是奶奶的生日了,进趟城不容易,得给老人家带点礼物,于是跑到商店,用刚刚赚来的钱给奶奶买了两斤蛋糕。

天已不早,还有百十里路呢,急于返家的他,猛力蹬着自行车。毕竟是走惯了乡间的公路,对于城市公路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景象,他有些紧张,遇到紧急情况,更显得手足无措。于是,竟然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就在他撞倒玉娟的那一刻,他们谁也不会意识到,一场悲剧的序幕,已经揭开了,而这一悲剧的主角正是她和他。

庄杰,这个朴实憨厚的农村青年,从未闯下过这种祸事。他从地上爬起来,木呆呆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玉娟的女伴扶起了坐在地上的玉娟:“到医院看看吧。”庄杰这才猛地醒悟过来,“对,应该应该!”他用自行车推着玉娟,一路小跑,向邻近一家大医院奔去。

值班大夫认真地检查了姑娘的脚,安慰她不用着急,只是肌肉有点儿红肿,搽些外用药,一两天就会好的。

庄杰取过药,又用车子推着姑娘回到她住的地方。刚让姑娘坐下,玉娟就气鼓鼓地说:“不行,我的脚疼,得去拍片子。”

他应道:“对,拍个片子吧。”

玉娟又说: “你得去租辆车。”

“好!”庄杰痛快地答应。

出租车把玉娟送到了武汉市另一家大医院。片子很快拍了出来,大夫告诉他们:脚骨没有任何问题。

从医院回来,已是晚上10点多钟,庄杰这才想起应该对人家道歉。他诚恳而笨拙地说:“大姐,对不住您,是我错了……”

未及他把想好的话讲完,玉娟便不耐烦地挥挥手:“别说好听的了,反正我的伤没好,你不能走。”

“是,我不能走。”庄杰嗫嚅着回答。

这一夜,他的心里七上八下,乱成一团。一会儿想起奶奶和爸爸妈妈。自己头一回夜里没回家,他们不知该多着急呢,一会又想,谁让自己闯了这么大祸呢,咳……他没有一丝睡意,就这样在工棚里坐到天明。天亮后,有人提醒他去给姑娘买点早点,他扭身跑到街上买了两斤油条,连同给奶奶买的蛋糕一起送到玉娟房中。

玉娟又一次提出:“人家说某某骨科医院看得好,今天还得去检查。”

尽管已经是第三次上医院,他还是满口应允,于是又租了小车……检查结果同前两家医院完全相同。

从医院出来,这个朴实的农村青年,掏出仅剩的12元钱请玉娟和陪同的人吃了顿饭,心想: “不管怎样,碰了人家,咱缺理,如今看了伤,赔了礼,人家自然会让自己走了。”他绝没想到,事情并不会这样了结。

下午,玉娟关在房中睡觉。无法打扰,庄杰只好闷闷地在院子里坐着,虽说心急如焚,他只好耐着性子一分一秒地挨时间。

直到傍晚,建筑队的人收工了,庄杰请了两位师傅,一起来到玉娟房中。再次赔礼道歉后,他提出能否先让回去。

玉娟听后两眼一瞪:“什么?轧了人,你想走,没那么便宜!”

“我先回去,地址留下,过几天我一准回来。”庄杰赶忙解释。

建筑队随后进来的一些人也觉得太过分了,可谁也说不服她,只好摇摇头走了。

“那你说怎么办呢?”庄杰无可奈何了。

“伤筋动骨100天,你得赔偿这100天的误工和伙食费,还要……”

庄杰有点按捺不住了:“你也太不讲理了,要不,去找政府解决,让咋赔都行。”

“我走不动。”玉娟干脆地蹦出这么一句,别转头,再也不开腔。

庄杰连急带气,眼泪一个劲往下淌。

“谈判”失败了。庄杰不知往下该怎么处理才好,他觉得,面前已经没有路可走。在一般人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但庄杰的的确确因此而陷入了这样一种无法解脱的困窘之中。他,到底是在乡村长大的青年啊!

这里,我想再补叙这样两段情节:

据与玉娟同队的几名目睹者证实,玉娟的脚根本没多大事,庄杰不在眼前,她能走能跳,可庄杰一来,她就……

事后据法医尸检鉴定确认,死者玉娟,其脚面仅见一黄色印痕,脚骨及肌肉均属正常。

建筑队里有位好心的师傅私下告诉庄杰,最好到交通队去解决此事。当天晚上,庄杰一个个拜访了包工队的头头,通过他们转告玉娟,明天一早去交通队。玉娟勉强同意了,庄杰这才稍稍安下心来。

1993年5月27日,天亮了,庄杰满怀希望地找到两个头头,希望和他们以及玉娟一起去交通队。可是,两位头头深知玉娟的“厉害”,更了解她还有那么一位招惹不起的母亲,于是,借故去工地检查进度,都溜了。庄杰坐立不安地等到9点,实在有些心急,便自己去找玉娟。

玉娟正在悠闲地看书。

“大姐,咱们上交通队吧。”他陪着小心说。

“今天不去。”

“为什么?不是说妥了吗?”

“脚疼。”

“我可以用车推你。”

“不去就是不去!”说话时,玉娟头也不抬一下。妈妈曾经嘱咐她,一个女孩子出门在外,就要厉害些,不然就得受欺负。更何况,自己又是“占理”的呢。

玉娟的态度气恼了庄杰,他全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涌上头顶,他已经无法压抑自己那沸腾的情感了。几天来的情景在他脑海里翻卷,他嘴唇颤动,却说不出什么,只是粗声地吼了一句:“你,你太刁难人了。”

玉娟抬起眼,一副傲慢神情:“你给我出去。”

啊!庄杰浑身在冒火,他猛地推了她一把,玉娟借机嗷嗷嚎叫起来,庄杰顺手拾起一根木棍,照躺在床上的玉娟打了一棍。玉娟的头破了,站起身和庄杰厮打起来。庄杰冲动的大脑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抡起木棍,不顾一切地朝姑娘头部猛击。几天来的怨气全都集中到了棍端……渐渐的,玉娟撕扯他的手松开了,喊声也微弱了,她仰倒在床上,身子下面成了一片血泊。

庄杰停止击打,是在他慢慢冷静下来的时候。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扔下木棍,跑出门,一路向行人打听着,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奔去。而玉娟则被人们拦了一辆军车,送往附近医院。

玉娟死了。庄杰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法庭在充分考虑了这起恶性案件的具体情节后,对庄杰判处了严厉的,但又是适当的刑罚——死缓!

当宣判长站在审判席上对他宣判时,他哭了,哭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是感谢政府给了他一次生的机会,还是悔悟自己所犯的罪行?作为他,应该懂得,法律既可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时又是打击刑事犯罪的手段。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丧失应有的理智。在冲动的感情驱使下,往往会出现盲目之举。而这种行为发展到一定程度,其性质就转化成犯罪,一种毁灭他人,同时毁灭自己的犯罪。

对于玉娟,她惨遭不幸,是这起凶案的受害者。然而,她的死给人们留下的思索却更多、更深。

我们中华民族素以文明礼仪享誉世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礼仪、谦让、容忍,常常会化仇为友。这,大概称得上是我们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而这一切,在玉娟的身上却显得那样匮乏。她的“厉害”实则是蛮横,最终葬送了她的一切。

我心中一直萦绕着这样一个问题:人与人究竟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为什么仅这样一点小事,竟酿成这样一起血案?

人生活在社会中,总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关键是看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其对所犯错误的态度。人与人之间,无论是上下级之间、同事、同学之间,还是父母兄弟之间、父子或夫妻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矛盾。如果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很容易使矛盾激化,进而导致严重后果。不能原谅自己或他人所出现的失误与差错,就会给自己和他人增加心理上的压力,影响今后的正常生活与工作。

宽容,是一种豁达的气度,一种宽广的胸怀,一种高贵的品质,一种崇高的境界,是让社会伦理不至于风化的一种保障,更是一片让法律观念常驻在心的绝佳土壤!宽容了别人,也就是宽容了自己。古人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有了这样的度量,还有什么东西容不下呢?

一个不懂得宽容的人,往往是性格放荡或孤僻的人。性格放荡,轻则会使人失去理智和尊严,重者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误解和伤害。性格孤僻的人,轻则不愿与人交往,不愿向人敞开心扉,凡事与己无关、漠不关心,一副自我禁锢的样子;重者会独往独来、我行我素,离群索居,郁郁寡欢,时常做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这种人都很难守住法律的底线,一旦某件事冲垮了他心中道德与法律的“堤防”,犯法乃至犯罪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可能的。

宽容,是一种看不见的幸福。我们饶恕别人,不但给了别人机会,也获得了别人的信任和尊敬!而此时的法律,其角色只能是人们幸福相处的守护神!宽容待人,可以为我们搭建起一道长城般坚固的守法防御线!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对于别人的过失,必要的指责无可厚非;但能以博大的胸怀去宽容别人,就会让世界变得更精彩。让我们以宽容之心度他人之过,做宽容之人。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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